在河源,三十万出头就可以买到一栋独栋别墅来住了,大家说便宜不便宜呢?关键这么便宜的别墅还没有人要。

3月16日,在河源市司法拍卖市场上,迎来了一宗极其便宜的房产拍卖的最后一天竞拍。此次拍卖的房产,是一栋独栋别墅。别墅一共有两层,建筑面积达到了353.68平方米,用地面积为140.16平方米。从图片来看,这栋别墅外墙装修还是非常不错,贴瓷砖,而且看上去还是非常新的,2013年才建设的别墅。







不过可能很多人都会说,这栋房子不能说是别墅,只能说是一栋普通自建房。因为这栋房子就是一栋私人自建房,而且房子不在河源市区,而是在河源市紫金县龙窝镇嶂下村,属于一栋农村自建房。因为是农村自建房,其房屋性质自然跟普通商品住宅不一样,该房产流动性受到限制,房产只能在房子所在村的村民之间流动过户,外人没有资格购买这栋房产的,所以,此次拍卖,对竞拍者死有要求的,只能是本村人才有资格报名参与竞拍。

不过话说话回来,农村的自建房就不能说是别墅了吗?别墅会因为位置而不能再称为别墅?只要建设得非常不错,农村的房子也是可以叫做别墅,只不过农村别墅跟城里的别墅性质不一样而已。

此次拍卖,因为这栋别墅属于农村自建房,对竞拍者有限制,所以拍卖的起拍价也不高,只有31.7万元,折合单价896元/平方米,感觉这个价格就是这栋房子的建设成本价格而已,现在农村地区,建起一栋房子,加上装修好,建设成本也可不低的,只是建房子不用买地钱而已。虽然拍卖的起拍价非常低,但是在长达60天的拍卖周期里,这栋别墅虽然关注度非常高,有近2.5万人次围观了拍卖,但是最终还是没有人要,遭遇第三次流拍。



值得注意的是,这栋别墅在第二次拍卖的时候,起拍价也是31.7万元,当时有一个人缴纳保证金报名竞拍了,但是不知道为何最终没有出价竞拍而流拍了。



此次拍卖的这栋别墅,最终三次拍卖流拍,可能不是因为别墅在河源市农村,而是此次拍卖,法院不负责清场交付,所以,想买的本村人也不敢买。拍卖公告说,由于涉案房产实际清场客观有困难,对该不动产作不清场移交处理,即被执行人或者其他占有人在变卖成交之日起六个月内继续占有使用上述房产,本院已将不清场变卖的风险告知被执行人,变卖成交裁定书送达买受人后被执行人或其他占有人应向买受人支付占用费。在上述占有使用期限届满前买受人不得提起物权保护诉讼请求腾退,但买受人提起诉讼请求支付占用费的除外。使用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或者其他占有人仍然继续占有、使用上述房产,买受人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物权保护诉讼请求腾退。

所以,如果真买下这栋别墅了,买家起码6个月内不能住进去,只能向占用着索要租金,而即使六个月到期了,想要拿到房子,还得向法院通过诉讼请求腾退房产,极其麻烦,这或许拍卖没有人要的主要原因。如果法院负责腾退,即使是农村,价格足够便宜了,照样会有人要,大家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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