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车当天就无法启动车辆,一年多的时间里出现了至少4次启动时没电的现象,商家还不允许退换。”近日,中山市民王先生向南都记者报料称,2024年1月,自己在东区街道中山市合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混动动力多用途乘用车,但在提车当天就发现车辆无电无法启动。2月,车辆又接连出现多次故障,王先生表示通过中山市东区街道工业信息和科技商务局(下称东区街道工信科商局)、东区街道交通局等多部门调解,但未能达到自己退换车辆的意愿。
对此,中山市合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回应称,车辆出故障是系统故障、电池亏电、个人用车习惯等不同原因导致,没有达到退车的标准,经过调解后店方同意提供一年电池延保。
问题
车辆多次出现故障,维修后仍未解决问题
“一拿到车我就发现车辆情况不对,有一种想直接退换的念头。”2024年1月22日,王先生在中山市东区街道中山市合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混动动力多用途乘用车并办完手续准备提车。但是在提车后准备启动时,王先生发现无法打开后门,并且全车无电,“一辆车还没开走就需要维修,哪怕是库存车也应该提前检查处理才对。”王先生表示工作人员最后更换了车辆电池,并拒绝了他的退换申请。出于个人急需用车的缘故,王先生最终同意了该处理结果。
但在2月3日,王先生驾车正常行驶时,车辆突然出现停顿,然后全车断电约几秒钟后恢复通电。王先生对此表示不理解,“还好当时没有出现意外,但是整个人都被吓到了,跟销售打电话说是车辆系统升级”。后来车辆经过了处理,但让王先生没想到第二天发生了全车无电无法启动的情况,在与厂家反馈后由保险公司搭电启动救援,王先生开车到其他销售门店作进一步处理。
2024年2月的维修工单。
第三天(2月5日),王先生表示车辆再次出现无电无法启动状态,销售门店电源检测出是电池问题,并建议他接下来的旅程中车辆保持不熄火的状态,“我感觉买到了一辆频出故障的车辆,售后服务也只是不断的更换电池和系统升级,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
2024年7月,车辆再次出现因无电无法启动的情况,维修后工作人员告诉王先生车辆已经升级系统并更换了一个大容量的电车电池,之后不会出现同样的情况。
8月份车辆更换了蓄电池。
据王先生提供的维修工单显示,2024年2月18日,王先生反映车辆多次启动不了,要求检查蓄电池。工作人员更换了蓄电池,升级了BMS(电池管理系统)汽车软件,同时建议王先生定期保养车辆。8月14日,王先生车辆再次进行更换电池,在第二天升级了汽车空调控制器软件。
“作为一辆混合动力汽车,出现多次问题的根源均指向软件系统和电池。我担心之后使用又会出现意外,只希望能退换这种有安全隐患的问题车辆。”王先生表示自己的唯一想法就是退换车辆。
调解
东区多部门先后调解,建议车主进行第三方检测,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在经过几次断电无法启动后,王先生希望通过申诉达到退换电车的意愿,但都未能实现。王先生表示,之前他与东区街道工信科商局有过沟通,但还是跟他之前自己与销售门店沟通的结果一致。
根据王先生提供的资料内容显示,2024年8月30日,中山市合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就相关法律条例个人研究整理后供王先生参考。
根据《家用汽车产品维修、更换和退货责任规定》第十八条、第二十四条“如果产品存在严重安全性能故障已修复两次、未消除或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等主要部件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消费者也有权选择更换或退货”,和王先生提供的4S店维修单中“服务方案”提到车辆已经出现了2次因为车辆性能与系统问题导致的蓄电池出现问题的情况,工作人员个人建议王先生可以索取更换蓄电池的维修记录,跟商家谈退换车的问题。
相关聊天记录。
之前东区街道工信科商局工作人员建议王先生可以通过司法手段维护权益,并做车辆的第三方检测,但王先生并不认同,“如果起诉失败,那我将面临着相关起诉费用的承担和那辆随时会出故障的车辆,这对于我来说并不划算。”
王先生表示2025年2月东区街道交通局接手了该案件,并组织了三方现场调解。“这一次调解的结果是延长车辆电池维养期一年,但我还是担心车辆会在关键时刻出故障。”同时对于东区街道交通局所说的第三方检测会检测出前几次故障原因的说法,王先生有些犹豫,“我不懂相关专业知识,有些担心前几次的维修已经将系统问题覆盖或抹去了,检测不出来。那么检测报告出来后会更不好。”
回应
中山市合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多种因素造成车辆故障,达不到退换车标准
3月10日,南都记者来到涉事销售门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车辆出故障是不同原因导致,没有达到退车的标准,“退车需要按我们的产品说明书,达到‘三包标准’,出现像发动机那种三大件的问题,单问题连续出现三次,维修后仍未解决的情况才能进行退车回厂家,厂家再进行鉴定后符合要求才可以完成退车程序。”
工作人员表示,刚提车时出现的车辆无法启动问题有可能是车辆存放较久,电池出现了亏电,“当时我们给了相应的赔偿并更换了电池,王先生确定问题解决后才开车走的。”
后续2月份王先生车辆出现的电池问题是由于系统出问题反映到了电池上,“车辆熄火时的一个逻辑运行软件出现了问题,导致车辆电池亏电,亏电使电池寿命受损,电池存电遇到困难,自身电量不足,因此启动不了车辆,这也是我们当时建议车辆行驶途中不熄火的原因。”
工作人员称后续系统已经升级调整,并在8月份时帮助王先生将车辆更换了一个大容量的电池,满足王先生个人用车需求,“一般车辆闲置停放,电池是会有损耗,再加上本身这款车电池容量比较小,我们通过后台监测到王先生停放时间较久,所以车辆就会再次出现无电启动的情况。”
目前调解工作进展如何?消费者在购车合同中应重点审核哪些条款呢?南都记者就此联系中山市东区街道,但截至发稿前并未能得到回复。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 黄敬奎
部分图片由受访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