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校园暴力案件中防卫行为的正当性认定关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与司法公正的平衡。本文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为基准,结合典型校园欺凌案例,从防卫意图的复合性判断、不法侵害持续性的动态评估、防卫限度的情境化分析三个维度展开论证。研究揭示,司法机关在审理未成年人防卫案件时,既需恪守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又要充分考虑青少年心智特征,通过构建"情境-行为-结果"三位一体的评价体系,实现正当防卫制度在校园暴力案件中的精准适用。本文旨在为社会公众理解防卫权行使边界提供专业指引,同时展现司法实践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法治温度。
【关键词】正当防卫;校园欺凌;防卫意图;必要限度;未成年人保护
一、导言
在法治校园建设进程中,频发的校园暴力事件不断拷问着正当防卫制度的适用边界。统计显示,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办理的校园欺凌案件中,涉及防卫行为性质争议的占比达37.6%。这类案件往往呈现侵害主体群体化、防卫行为应激化、损害后果复杂化等特点,对司法裁判提出严峻挑战。本文结合郑州地区典型判例,系统解析防卫意图认定、侵害持续性判断、防卫限度把握等核心问题,揭示刑事司法在惩治暴力与保护防卫权之间的价值平衡。
二、防卫意图的综合判断机制
(一)主观要素的层次化解析
根据《指导意见》确立的主客观相统一原则,防卫意图认定需穿透行为表象洞察本质动机。在李某校园防卫案中,被告人虽事先携带非管制刀具,但结合其长期遭受群体性欺凌的处境,法院认定该行为系防卫准备而非斗殴预谋。此裁判要旨彰显"情境代入"的司法认知方法,即通过还原被欺凌者的生存状态,理解其行为选择的被迫性。
(二)客观行为的体系化审查
司法实践构建起"五维审查"标准:①冲突升级过错方认定;②工具使用的被动性检验;③暴力对抗的针对性分析;④参与人员的纠集性判断;⑤言行表现的连贯性考察。如王某防卫案中,被告人在遭受持续谩骂后挥拳反击,并立即停止追击等行为,被认定为防卫意图。
(三)综合考虑特殊群体的认知水平
针对未成年被欺凌者,司法机关确立"双重降阶"认定标准:①降低言语冲动的负面评价权重;②放宽防卫准备的苛责程度。典型案例显示,14岁张某在遭受长期勒索后持美工刀赴约,法庭结合其心理评估报告,认定该行为属于合理防卫准备。
三、不法侵害持续性的认定
(一)时间维度的弹性化解释
司法裁判突破物理时空局限,构建"危险流"理论。在周某群体防卫案中,施暴者虽暂时停止殴打,但持续包围并言语威胁,法院认定侵害处于持续状态。这种将心理强制纳入侵害持续性考量的裁判思路,契合校园暴力的隐形压迫特征。
(二)空间转移的实质性判断
场所变更不必然阻断侵害持续性,关键考察危险状态是否消除。如跨教室追打案件中,法院以施暴者的追击意图作为判断基准,支持防卫行为的正当性。
(三)矛盾化解的客观化标准
建立"三重阻断"认定规则:①第三方有效介入;②施暴者明确放弃侵害;③物理隔离完全实现。在李某操场冲突案中,虽有教师到场但未形成有效控制,法院认定防卫时机仍然存续。
四、防卫限度的情境化裁量
(一)实力对比的参数化分析
引入"防卫能力系数"评估模型,综合考量年龄、人数、体格等要素。在1对18的极端案例中,法院认可使用非管制刀具的合理性,确立"悬殊防卫"的司法认定标准。
(二)手段适配的动态平衡
构建"武器使用梯度对应"规则:①对方徒手可选用非致命工具;②对方持械可进行对等反击;③特殊群体可放宽工具限制。如残疾学生使用防狼喷雾的案例,法院突破常规认定标准予以正当性确认。
(三)结果过当的谦抑性认定
确立"双重容忍"原则:①对未成年人的应激反应适度宽容;②对非致命后果保持司法克制。在致施暴者轻伤的典型案例中,法院着重考察防卫行为的即时性、针对性,作出非过当认定。
五、结语
校园暴力中的正当防卫认定犹如精密的天平,需要司法者在惩治暴力与保护权利之间寻求动态平衡。通过构建情境化的裁判规则、引入人性化的认知方法、完善立体化的评估体系,我国刑事司法正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校园防卫裁判范式。未来随着青少年心理评估机制与校园监控体系的完善,正当防卫制度的适用将更加精准,为构建安全校园注入法治正能量。
申法涛律师,郑州资深刑事律师,刑事律师团负责人,首席刑事辩护律师,从业以来一直致力于刑事案件办理,14年刑事案件办理经验,专业办理全国范围内各类重大、疑难和复杂的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