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2日,北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四大队指挥中心接到紧急报警,称在北海市广东路兴海社区门前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员受伤,急需出警处置。接警后,值勤民警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到达现场后,民警看到一辆汽车停在道路中央,旁边一辆电动车侧翻在地,四周散落着车辆碎片,两车均有不同程度的损坏,现场一片狼藉。民警随即展开细致勘查,通过调取周边视频监控以及询问事故双方当事人,逐步还原了事故全貌。
当天9时12分左右,徐某某驾驶小型客车,行驶至广东路兴海社区门前路段转弯进入主干道时,因未充分观察道路状况,与沿广东路由北往南正常直行的邵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车上搭乘张某某)发生猛烈碰撞。此次碰撞导致邵某某、张某某受伤,两车也遭受严重损毁。徐某某懊悔地表示,转弯时自己疏忽大意,没有注意到直行车辆。
经现场民警调查认定,当事人徐某某驾车转弯未让直行车辆先行,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徐某某需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当事人邵某某、张某某无责。
广西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让”出平安,“抢”出祸端。转弯让直行是保障道路安全通行的基本规则,驾车通过路口时,务必仔细观察、减速慢行,切不可麻痹大意,一定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行。为了自身与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时刻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
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李少壬
内容来源:北海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