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平安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防范道路交通事故风险,日前,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电动三四轮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向社会公布近期4起涉电动三四轮车的违法行为案例。

案例一


违法时间:2025年2月24日16时49分

违法地点:肥西县明珠大道与集贤路交口

违法行为:违反规定载人载物

案例二


违法时间:2025年2月24日10时40分

违法地点:蜀山区长岗路与西一环交口

违法行为:驶入禁止通行道路行驶

案例三



违法时间:2025年2月24日17时19分

违法地点:瑶海区新蚌埠路与天水路交口

违法行为:逆向行驶

案例四


违法时间:2025年02月20日15时02分

违法地点:蜀山区合作化路与南二环路交口

违法行为: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

广大交通参与者注意

驾驶电动三四轮车出行

一定要做到以下几点

1

各行其道,按道行驶

遵守各行其道原则、右侧通行原则以及安全通行原则。

2

遵守交通信号通行

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

3

该走的路

尽量选择光照条件良好的、道路设施良好的路段通行。

4

被看见,更安全

若是夜间出行,应在车身周围显眼位置加贴车辆反光贴。

内容来源: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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