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网购的蓬勃发展,线上购宠的现象愈发普遍。网络上软萌可爱的宠物照片和视频,让众多网友直呼“梦中情宠”,迫不及待地想把自己心仪的宠物接回家,但接回家的“它”真的是你心心念念的那一只吗?“货不对板”时应当如何维权?近日,沛县法院大屯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网上购买宠物猫引发的纠纷。
图片来源于网络
家住新疆的小张一直想拥有一只属于自己的宠物猫,去年2月,他在某视频网站上看到李某发布的宠物代购信息,便通过平台添加李某微信咨询买猫事宜。
小张表示,自己想购买一只三花猫,李某立即发来猫咪视频,小张对视频中活泼可爱的小猫“一见倾心”,李某表示该宠物猫为幼猫,健康无癣,已打三针疫苗,包运费,反复确认后,小张向李某提供的支付宝账号转账1200元。付钱后,小张便满心期盼地等待着“毛孩子”的到来,但后续发展却超出了小张的预料......
两天后,李某以宠物猫无法通过快递运输等为由,要求小张支付托运费、代购费、猫粮等费用共计1100元,小张感到十分不解,但盼猫心切的他再次向李某支付了900元。
历经一番波折,小张终于收到了自己心心念念的“毛孩子”,但他并不开心甚至十分气愤:“我收到的不是三花猫,而是一只成年橘猫,身上还有大量毛结,这根本就是‘买家秀’与‘卖家秀’的区别!”更没想到的是,本应随猫一起托运过来的猫粮和疫苗本也杳无踪迹,李某口中的公猫变成了怀孕的母猫,没多久就生下了几只小橘猫。
这一系列的“误差”让小张无法接受,遂与李某在微信上展开交涉,李某起初以“托运的时候装错了”为理由搪塞小张的种种疑问,后直接不予理睬。
图片来源于网络
虽然收到的猫不是小张心仪的,但小张还是负责任地照顾它和它的“孩子”们,因此支出相关费用。因多次与李某联系无果,小张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退一赔三”及赔偿检查饲养费用等。
“微信号和视频网站上的账号都不是我本人,原告也没有转账给我,这件事跟我有什么关系?”听了李某的这番话,小张傻了眼,自己大老远从新疆赶来开庭,目的就是为了“伸张正义”,难道找错人了?购猫时,曾有几个微信号与小张沟通过,通过分析微信聊天内容之间的联系,小张坚称卖家就是李某;但李某拒不承认该宠物猫是其所售,称自己不并认识收款人。第一次开庭,双方围绕被告主体是否适格展开了激烈辩论,但双方各执一词,案情“扑朔迷离”......
随后,小张递交了律师调查令申请,请求法院调取微信号实名认证信息、转账记录等内容。调取信息后,承办法官李魁发现其中李某实名认证的微信号与一个微信号有频繁大额转账往来,而该微信号与小张付款的支付宝账号均为同一人黄某,经向民政局调取婚姻登记信息,确认李某与黄某为夫妻关系,“铁证如山”下,李某承认存在欺诈,并为自己的不诚信向小张表达了歉意。
在李魁法官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李某当场退还购猫款并支付三倍赔偿金等费用共计8000元,小张无需返还宠物猫。
法官提醒
网络购宠虽然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选择,但相对实体宠物店来说购买风险相对较高,应提高判断能力,尽量选择信誉良好的商家,通过正规平台进行交易,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保存好各类交易证据,如遇侵权可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供稿:沛县法院 黄珍珍(挂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