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此青绿,使命在肩


春天里的济南绿意盎然,泉水上飞鸟三五成群,湖岸垂柳高低错落,不远处高楼大厦鳞次栉比,车水马龙,共同汇聚成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好画面。

绿色生态是泉城济南的底色,离不开司法之力的精准护航。近年来,为进一步筑牢绿水青山司法保护屏障,济南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以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提升环境资源司法审判水平,积极参与环境资源综合治理,坚决守护济南的碧水蓝天。2022年以来,济南法院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4100余件,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专业化审判守护绿水青山。根据自然资源分布特点及专门审判机构所在地区工作实际,济南法院分别确定工作重点,促进专门机构实质化运行,选取政治素质高、审判业务能力强的法官和环境法相关专业人员加入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建立环资领域案例培树机制,组织业务骨干加强调查研究,提升济南环境资源司法案例影响力。

多方协同构建一体化保护格局。济南法院加强与公安机关、行政主管机关沟通配合,细化环境资源领域府院联动工作任务,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推动资源整合、力量融合、功能聚合。就审判实践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跟踪建议落实,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兼顾共赢。围绕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用地结构调整和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等,济南法院用足用好用准法律手段,依法审理土地、水、电、气等资源开发利用相关纠纷,助力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植树造林,是责任,更是希望。在第47个植树节来临之际,我们谨向社会各界发出如下倡议:主动传播绿色理念,做生态文明的“传播者”。让我们共同努力,主动宣传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相关知识,为推动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处处崇尚生态文明的良好社会氛围贡献力量。积极履行植树义务,做生态文明的“践行者”。让我们行动起来,通过参加植树活动,全面履行植树义务,以实际行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自觉保护绿水青山,做生态文明的“守护者”。让我们携起手来,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自觉爱护身边的花草树木,坚决抵制破坏生态的不良行为。

春风十里,不如一抹绿意。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践行绿色低碳理念,携手播撒绿色希望,用实际行动让济南的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空气更清新,为建设“强新优富美高”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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