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树节
2024.03.12
春风拂绿,万物初萌
3月12日,我们迎来了第47个植树节
从“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传统智慧
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
植树造林早已超越了简单的绿化行为
成为每个公民的法定责任
让我们将通过法律视角
了解与树木相关的权利义务,守护绿色家园
植树节的法律渊源:
从倡议到法定责任
植树节入法历程
1979年,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正式将3月12日定为我国植树节。2020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条明确规定:“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这标志着植树节从政策倡议上升为国家法律制度。
全民义务植树的范围
根据《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11-60岁,女11-55岁,丧失劳动能力者除外),均需承担每年3-5棵的义务植树任务。无法参与现场种植的,可通过抚育管护、认种认养、捐资捐物等8种形式履行责任。
植树造林的法律边界:
这些“红线”不能踩
01
采伐林木需持证
《森林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并按规定执行。例外情形包括: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的零星林木;自然保护区外的竹林采伐(需符合技术规程)。非林地上的防护林、护路林等更新采伐,由主管部门按规定管理。
02
违法砍伐的法律后果
- 盗伐林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林木,数量较大的(立木蓄积10-20立方米),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量巨大(50-100立方米)的,处3-7年有期徒刑。
- 滥伐林木:未经批准或违反许可规定砍伐自有林木,数量较大的(10-20立方米),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量巨大(50-100立方米)的,处3-7年有期徒刑。
-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林木: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7年有期徒刑。
(法条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
03
特殊保护对象
- 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如古树名木),或非法收购、运输其制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的处3-7年有期徒刑(《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
- 非法引进、释放外来入侵物种,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之一)。
以案说法
案例一:自家林木非“私产”,无证砍伐触刑法
2022年,庞某为扩大果园,未经审批砍伐自家山林胡桃楸297株,立木蓄积达34.5立方米。法院以滥伐林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法官提醒:即使是自有林木,成片砍伐仍需依法申请许可。农村居民仅可采伐零星树木,否则可能触犯刑法。
案例二:收购“便宜木材”,触犯法律获刑
2023年,黄某明知他人无采伐证,仍收购10余车木材,累计立木蓄积31.19立方米。法院以非法收购滥伐的林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法官提醒:“低价收购”可能成为违法链条的一环,交易时需核实木材来源合法性。
案例三:破坏生态需赔偿,刑事民事双追责
2017年,陈某无证采伐林木36.57立方米,造成生态损害价值2.2万元。法院判决其犯滥伐林木罪,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赔偿生态损失费、鉴定费等共计2.6万元。
法官提醒:破坏生态不仅面临刑事责任,还需承担民事赔偿,修复环境成本远高于违法收益。
编辑|包铁新媒体工作室 沈诗君
审核|王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