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吉林省消费者协会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向社会发布10起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提醒广大消费者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4年12月31日,长春市消费者殷女士向吉林省消协投诉称,2019年12月28日,她在某商场珠宝店花费19530元购买了一只内嵌着钻石的手镯,保值承诺书写着“自购买日期起五年(含)以上按购买金额全额回购,回购业务于各店铺均可办理”,但是现在商场该品牌珠宝店已经撤店,去另一家同品牌珠宝店办理时,却以通过放大镜看钻石有破损且各加盟店独立经营为由拒绝回购。

吉林省消协受理了殷女士的投诉并进行了调查。殷女士称,在购买时,商家没有使用放大镜展示手镯钻石完好无破损,现在要求提供证明是不合理的。既然珠宝店作出了承诺,现在时间符合约定就应当回购。同品牌珠宝店辩称,由于各家是加盟店经营模式,属于独立经营,无法回购同品牌其他店的钻石,如果殷女士能够提供专业机构鉴定报告,证明手镯钻石无破损,此时可以回购。吉林省消协认为,保值承诺书明确写着“回购业务于各店铺均可办理”,同品牌各家珠宝店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回购义务,拒绝回购的,属于违约行为。经调解,该珠宝店为殷女士退款1.3万元,剩余6530元更换该珠宝店其他款钻石商品。

其他典型案例包括:采耳店未事先告知消费者项目价格;汽车销售以购车补贴诱导消费者交完定金后违约;健身馆搬家不退还消费者储值卡余款;智能马桶不灵敏,厂家不同意退货;酒店实际服务与直播内容不一样;婚宴定金退还纠纷;乘客手机落在网约车上联系司机取回,司机索取费用;家用电器出现问题厂家不同意退货退款;消费者购买衣物时,商家未告知洗涤方法导致衣物缩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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