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3月11日,沂源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和沂源法院联合举办了“机关党员干部旁听庭审”活动,于沂源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钱某某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一案。沂源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钱某某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人民监督员,县直各部门分管财务工作的分管领导、财务科长及银行职工代表等180余人参加现场旁听,“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2013年1月至2017年9月,被告人钱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8个相关单位在办理贷款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人民币120余万元

2015年至2016年,被告人钱某某违反国家规定,违法发放贷款近三千余万元



庭审过程中,从宣读起诉书、到法庭调查、证据的举证质证、控辩双方辩论,再到被告人最后陈述,清晰地展现了被告人一步步走入犯罪深渊的历程,在场党员干部直观的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与违法犯罪的惨痛后果。被告人钱某某自愿认罪认罚,案件经合议庭合议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结合本案被告人钱某某及以往案件当事人被利益诱惑,放纵贪欲,最终陷入腐败堕落的历程,与旁听人员进行了警示交流分享。

此次警示教育通过“沉浸式”法治庭审,让党员干部直观感受触碰法律红线的严重后果,以案明纪,强化震慑与反思,通过案件审理细节,促使党员干部对照自身职能反思权力运行风险点,切实提升党员干部们依法用权、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来源:沂源县人民法院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