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中旬,旅顺口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根据案件线索,对铁山街道盐柏路周边的建筑垃圾处置区域进行调查了解,经现场调查,当事人高某某、张某某未经城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审核备案,未能提供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等相关证明文件,擅自在铁山街道张家沟村盐柏路区域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非法牟利。城管执法局分别于2025年2月18日、2月24日依法履行立案程序,同时制作了《调查询问笔录》。

近日,旅顺口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对一系列违法行为的执法处罚工作,其中包括:未经核准备案擅自设立建筑垃圾弃置场及未取得城市建筑垃圾道路运输核准的车辆随意倾倒、偷排乱倒、跨区域运输、未密闭运输、沿途遗撒、擅自设立弃置场收纳建筑垃圾等。

城管执法局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条之规定,对相对人高某某、张某某分别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个人处以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当事人签署保证书,对原擅自堆排放、贮存的建筑垃圾交由有资质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清运至区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处置场,并承担运输和处置费用,相对人已按要求履行处罚决定,现已结案。

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张锡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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