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曹艳红,女,1974年2月7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德州市乾城小区24号楼4单元202号,身份证号:372401197402076928。

未履行金额584134.56元、利息及迟延履行金。

悬赏理由与条件

申请执行人王真与被执行人曹艳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鲁1402民初437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曹艳红拒不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且无法找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曹艳红(身份证号:372401197402076928)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自愿支付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0%的悬赏金。两人及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本院将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悬赏金由最先提供一方获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悬赏金:1.财产线索属于本院已掌握的;2.财产线索属于申请执行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已提供的,或被执行人已申报的;3.有关人员使用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取财产线索的;4.其他依法不予发放悬赏金情形的。

悬赏期限:2025年3月11日至2026年3月10日止,如申请执行人在期限届满前撤回悬赏或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的,本院将公告告知,本悬赏公告即时失效。

本院对提供线索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相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34-2311921 杨法官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一日

本文同步推送至:网易新闻、腾讯新闻等客户端。

本站专注德州大城小事、为民办事。(联系本站可添加主编微信号:1292906698)。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