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美欣 通讯员 马佳蕾
一直以来,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司法局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致力于满足广大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提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优化场所、择优建强。强化场所建设。遵循“因地制宜、因陋就简、经济适用”的原则,在各乡镇(街道)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与司法所合署办公。在村(居)调委会建立调解室,达到“四、五、六”标准化建设要求。(四落实“组织、制度、工作、报酬”,五有“标识、场所、印章、回访记录、统计台账”,六统一“会议、印章、调解、回访、记录簿、统计台账”),并通过各项制度的落实,明晰了5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6个乡镇街调委会和39个村居调委会的职能,明确了职能部门参与协作的工作职责,做到应调尽调、多元化解,保障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有序开展;强化队伍建设。遵循“好中选优、优中择能”的原则。把品德好、业务强、掌握一定法律知识、熟悉当地情况和在群众中有威望的司法干警、基层干部等推荐为人民调解员,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壮大了人民调解工作队伍。目前,建立的人民调解组织均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小组,形成了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人民调解网络。
创新机制,激发热情。近年来,二道江区司法局坚持将各类资源力量纳入人民调解当中,加强各类调解体系联动,推动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专业性、行业性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在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工作长效机制的基础上,积极推行“以案定补”调处工作机制。多年来,该局通过“以案定补”的方法,按照“谁调解奖补谁”的原则和矛盾纠纷的难易程度制定补助标准,每年发放2次,2024年调解建卷案件450余件,发放奖补资金15000余元,进一步激发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热情。
多元联合,提升水平。强化业务培训。按照“重在基层、立足岗位、注重实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每年采取集中培训、以案代训、线上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调解员对适用的法律法规、工作原则、相关程序、调解技巧和调解卷宗的制作格式等相关知识进行了培训和讲解,为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打下坚实基础;明确各级职责,严格调解程序。始终遵循“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的原则,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特点,变群众上访为人民调解员下沉走访,深入基层排查化解纠纷、处理问题,着力做到排查全覆盖、纠纷全介入、一般纠纷不出村(居)、复杂纠纷不出乡镇街。全面提升各级调解组织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执行力和公信力,真正让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问题有人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