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刊发于《学习与研究》2025年第2期



推动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由治标向治本深化

孙绍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摆上更加突出位置,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建立了专项工作机制、出台了专门党内法规。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在对内蒙古的重要讲话中多次叮嘱要坚持不懈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内蒙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认真贯彻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上率下改问题、立规矩,一体抓好“减负、赋能、解困、推进”,取得了积极成效。

01

减负——卸掉基层额外承担的“包袱”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形式主义实质是主观主义、功利主义”。形式主义表现在基层,根子在上面。内蒙古坚持病由哪起就从哪医,扭住自上而下的决策部署、工作推进、任务管理等环节,在删繁就简上下功夫,着力打破形式主义对基层的束缚。

移除压向基层的“大山”。广大基层干部对文山会海、过度留痕、台账泛滥、迎来送往、频繁填表报数等问题反映强烈,内蒙古为基层减负首先向这些问题“开刀”。之前,有的旗县政府办公室一年收到3000多份文件、旗县本级一个季度召开170多次会议,有的苏木乡镇街道需要面对500多项考核指标、维护50多个政务APP,有的嘎查村社区地方不大却挂着40多块牌子、日常得填报30多套表格和台账,基层干部的微信工作群动辄十几个甚至几十个,基层长期处于“超载”状态。针对这种情况,内蒙古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加快推进建章立制,2023年以来自治区本级议事协调机构精简一半以上,清理台账近3/4,开到旗县的会议减少48.4%;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对下考核指标分别减少20%、40%、55%,目前正在按中央要求作进一步精简优化;基层报表减少近80%,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比原来减少一半以上、外部标牌标识减少到6个,大大解放了基层干部的手脚,让他们腾出更多时间和精力抓工作落实、为群众办实事。原来有的旗县“两天来一回督导的、三天来一批调研的”,个别村一年迎接调研考察高达200多批4000多人次,基层应接不暇、深受其累。内蒙古强化统筹协调和分级管理,从源头上避免扎堆、多头、重复调研督导,能压减的程序和人员一律压减,能用“四不两直”方式的绝不兴师动众,2024年自治区督检考核计划和备案事项分别减少50%、57%。同时,全面取消市县及以下创建示范活动、12345政务服务热线面向村级组织的排名,尽最大努力不给基层添负担。

关紧向下派活的“龙头”。形式主义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只有在减存量的同时控增量,才能防止基层再度被繁文缛节“淹没”。内蒙古坚持省级领导干部带头,做到“我开的会我贯彻,我作的批示我落实,我制定的政策我兑现,我做的调研我推动”,促进各级把自身责任扛起来、该是谁的活就由谁来干,避免层层向基层转嫁负担。工作中注重抓“两头”,一个是制定政策前做好研究论证,“有多少汤泡多少馍”,引导各级既跳起来摘桃子又不好高骛远,先把“规定动作”做扎实,有余力再搞“自选动作”,防止为了所谓的“政绩”层层加码;另一个是部署任务后给基层“说不”的权利,对下面确实难以完成的,允许如实报告说明情况,上级重新研究后再作安排。内蒙古以旗县为单位建立起基层事务归口管理机制,对相关部门安排的临时性事项实行集中审批,目前正在探索建立基层评价上级部门单位减负实效的办法,拧紧形式主义的“水龙头”,防止各种额外负担向基层泛滥。

02

赋能——健强基层扛起职责的“臂膀”

破解基层“小马拉大车”问题,既要为“大车”减重,也要给“小马”加油。内蒙古坚持减法加法一起做,推动资源力量下沉,让基层“强筋壮骨”、有能力扛起相应的责任。

推进权责相适。围绕让基层“有权干事”,开展“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推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有审批权力的部门带头围绕“整顿、规范、提速、增效”改机制改作风,对自治区本级各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需要取消下放的581项审批事项全部取消下放,让“权力”随“责任”一起下基层。完善乡村两级工作事务清单,2023年将苏木乡镇街道原有的152项职责事项和县乡共同承担的221项事项整合成148项、将基层执法事项由99项优化为56项,2024年又在13个旗县(市区)的30个苏木乡镇街道试点编制基本履职、配合履职、上级部门回收“三张事项清单”,在此基础上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推动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按照“人随事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强化基层的人员和经费保障,加快构建事权清晰、责能相适、履职顺畅、保障有力的权责体系。推广“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等有效做法,健全上级部门与苏木乡镇街道行政执法配合机制、事项协调督办机制,着力破解基层说话没人听、办事没人跟等难题。

建强工作队伍。围绕让基层“有人干事”,多举措配强人员力量。内蒙古探索推行“乡招村用”,建立编制“周转池”,实行“嘎查村提出用人需求—苏木乡镇初步审查核实—旗县区复核并向上申请—市级统筹调剂使用”,推动更多优秀人才到嘎查村服务,有效解决了村级组织工作人员“青黄不接”的问题。按照就近就便、职住兼顾原则,由盟市或旗县统一选聘社区工作者,最大程度保证选人质量、方便社区用人。选优配强驻村干部,推动自治区、盟市两级选派驻村第一书记比例不低于30%、选派工作队员比例不低于20%,把上级的力量更多沉到一线。建立“嘎查村社区工作者—‘两委’成员—党组织书记—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乡科级领导干部”职业发展路径,创新拓展了基层的晋升通道,让基层干部更有盼头和干劲。

用好信息技术。围绕让基层“更好干事”,积极推进基层“根数据库”建设,在全国率先建成省域“一表通”信息系统,实现103个旗县(市区)的3700多个部门及所有苏木乡镇街道全覆盖,基层数据随变随更,上级部门随用随取,极大优化了数据报送流程,实现了“数据多跑路、基层少费事”。完善“网络+网格”治理模式,研发推广“多多评”综合服务平台,把社会管理、民情沟通、商贸服务等功能纳入其中,以线上促线下、以无形助有形,提高了基层治理的系统性和便捷度。

03

解困——分担基层不堪重负的“载荷”

解困是最好的减负。习近平总书记早在浙江工作期间就提出,“让上级拿出一部分力量分担基层的工作”。内蒙古坚持上下联动、同题共答,引导各级领导机关主动帮助基层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与基层一起把“担子”挑起来。

一方面,助力解决基层反映强烈的问题。针对基层人浮于事和结构性缺人并存的状况,按需配备驻村干部、切实加强绩效管理,制定出台关心关爱苏木乡镇干部的若干措施,建立起苏木乡镇干部收入高于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20%的动态增长机制,苏木乡镇公务员月工资人均增加860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月工资人均增加913元。在社区全面推行“三岗十八级”职业化薪酬体系,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每月平均增加900元左右。在此基础上,加大职级职数统筹力度,推动职级政策向基层倾斜,增强基层对人才的吸引力,促使基层干部安心工作。针对占用基层干部大量时间精力的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整合基层党员干部、老干部、网格员、乡贤能人等资源,构建起从村级组织到自治区的五级贯通信访代办体系,变“等群众上访”为“替群众代访”、“被动化解矛盾”为“主动解决问题”。2024年以来,全区各级共代办信访及其他事项2.5万余件、办结率超过90%,一批群众着急、基层犯难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另一方面,畅通基层向上反映问题的渠道。基层遇到无力解决或无权解决的困难和问题时,让上级及时知道,上级知道后快速处理,才能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一个时期以来,一些基层党员干部对发生在身边的问题熟视无睹、既不解决也不报告,这既有党员干部责任心不强的原因,也与问题反映渠道不畅有很大关系。为此,内蒙古鼓励基层干部主动发现问题、敢于说真话报实情,建立“两代表一委员(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直通车、民营企业服务热线,引导基层和有关方面放下思想顾虑、多提意见建议。以党内监督为“纲”、各方面监督为“目”,建立起十大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出台《关于完善监督体系的十条意见》,搭建起监督信息平台,为基层反映问题提供了多个“上行”通道,2023年以来,全区各级累计发现问题10万余个,按期整改率达98.7%。

04

推进——激发基层真抓实干的“动能”

减负不是减担当减责任,该由基层承担的任务,必须持续盯办、限时完成、一抓到底。内蒙古坚持在“推”上深化、在“督”上实化、在“导”上强化,引导基层更加积极主动地担当作为、真抓实干。

提升基层行政效能。紧盯一些干部“会议多、活动多、外出多,调研报告少、工作思路少、解决实际问题少,决策慢、行动慢、结果慢”的“三多三少三慢”问题和抓工作“慢粗虚”的顽疾,制定出台“规范精减提速”20条措施,推动各级强化责任意识、报账意识、交卷意识、成果意识,凡事能往前赶的尽量往前赶、能提前“交卷”的就不要“卡着点儿”。目前,国家首批13个“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在内蒙古全部上线运行,各盟市累计推出“特色一件事”108个,“蒙速办”在全国“掌上好办”综合指数排名较2023年上升6位。为解决有时候干部不少干活但群众不满意的问题,引导基层优化服务群众方式,像高铁服务那样有事必应、不叫不扰,群众不需要时不越俎代庖、过度关照,真有事时及时出现、雪中送炭,切实做到热心、耐心、细心,真正把好事办到群众心坎上。统筹推进党纪学习教育、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项工作”,发现解决问题2.7万多个,推动健全完善制度2200多项,既减少了基层干部负担,也促进了基层工作规范化。

增强督察检查实效。过去一段时期,内蒙古一些地区毁林开荒、乱倒垃圾、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等问题多发甚至屡改屡犯,与一些地方和单位督察检查重行不重效有直接关系。有的是浮在面上,往往只看开了多少会、发了多少文件、做了多少台账、领导有没有批示;有的是把检查了当作完成了,以查代管、以罚代管,具体改没改就不管了。内蒙古大力推广盟市交叉互检等模式,着力破解执法检查中的“熟人社会”难题,务求发现问题、发现真问题。要求各级在督察检查过程中把问题找准并如实反馈、直截了当点出,避免用“不到位”“不规范”“不符合规定”之类的模糊词语屏蔽关键信息,让下面知道错在哪、需要改什么。完善问题整改督办制度,建立定期调度、验收销号、“回头”评估等工作机制,对不整改、慢整改、虚假整改或者帮助整改对象打“掩护”的严肃处理,真正发挥督察检查的规制规范作用。督促有关方面加紧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推动整改从解决一个问题向解决一类问题延伸,防止问题回潮反弹、反复发作。

促进干部担当作为。内蒙古坚持激励和约束双向发力,把重实干、做实功、求实效的导向更鲜明地立了起来。在正向激励上,始终强调弘扬“吃苦耐劳、一往无前,不达目的绝不罢休”的蒙古马精神,制定出台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若干措施,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创建坚强堡垒“模范”支部和星级化“亮晒比”活动。出台激励干部担当作为12条措施和容错纠错8条意见,旗帜鲜明地选拔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为大胆创新、务实肯干的干部撑腰鼓劲,连续两年开展“担当作为好干部”评选,评选出的199人已提拔重用172名。在反向约束上,细化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对448名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进行了调整。严把表彰奖励、提拔选用关口,把平时躺平摆烂不干活或者做表面文章、看到机会就想法造势的干部排除在外,让搞形式主义的人不仅得不到好处还感到疼,引导广大干部认识到动真格有前途、玩虚的没出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之弊非一日之寒,从根子上减轻基层负担也非一日之功。内蒙古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健全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制度机制”“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等部署,久久为功、标本兼治,努力交出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新答卷,书写好中国式现代化的内蒙古新篇章。

(作者系二十届中央委员,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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