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 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专业市场分局发布家装建材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明白消费、理性选择,防范家装建材行业消费陷阱。
前段时间, 南宁市民黄先生在东葛路一家装饰公司谈好了一份装修套餐。黄先生说,当时他签了协议后,就交了1万元定金。谁知后续要施工时,他发现预算单里少了几项之前谈好的项目。
南宁市民 黄先生 少了一个全屋通铺的一个人工开槽,然后水泥砂浆这些,他包瓷砖,但是还少一个吊顶。
黄先生说,随后,双方在装修项目上来回协商了多次,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最终他决定要回定金1万元 。然而装饰公司却一直以已将定金上报公司为由,没有明确回复是否退还定金。
记者了解到,双方签订的定金协议书里并没有明确列出装修的具体项目,各类施工项目均为口头协议。另外协议书里明确,无论任何理由,黄先生提出终止合同,公司不退还定金。
针对这类情况,市场监督部门表示消费者需要甄别“定金”与“订金”, 在购买建材,尤其是定制类商品时,一定要事先了解两者区别,谨慎支付定金。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用企业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韦柯 定金数额一般不得超过主合同数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责任,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责任和债务,双方应该返回定金,而订金只是预付款支付形式不具定金的法律效力。
消费者定购家居建材时,应及时与经营者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内容需将商品品牌、型号、材质、制作工艺、环保要求、交货期限、安装要求、安装时是否存在附加费用、违约责任、“三包”责任规定等重要条款逐一列明。定制类商品需实地测量,并在测量单子上注明尺寸要求、款式设计、安装日期等。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用企业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韦柯 消费者对于口头承诺的事项,要求经营者一并列入合同中,并补充合同的形式,大家双方签字确认。
此外,市场监管部门还建议消费者合同中要详细注明施工工期、质量要求、装修材料明细表等;注意保存合同、施工图纸、发票等证据。定购家居建材时,消费者应注意查看定购的商品品牌、型号、材质、颜色等重要信息,注意保留样品和相关票据。如发生消费纠纷,协商未果或发现商家跑路时,要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或报警。
来源:广西广播电视台新闻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