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国际通信安全,防范海底电缆保护区内船舶生产作业的高发风险,近日,崇明海警局横沙工作站周密安排,优化警力部署,开展海底电缆巡护专项行动。
△海底电缆巡护
行动期间,横沙工作站基于船舶AIS监管技术经验,创新使用AIS和虚拟电子围栏的海缆安全风险在线监测平台,并与崇明区人民检察院数字公益检察平台积极合作,通过大数据技术构建海底电缆保护区违法作业法律监督模型,实现了海缆管道安全风险的自动化、智能化、高效化管控,为精准查缉海缆保护区违法作业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据悉,年初以来,横沙工作站出动警力170余人次,督促清理海缆保护区附近海域违规设置渔网80余张,劝阻驱离位海缆保护区内违规作业渔船76艘次,受理可能破坏海底电缆管道安全案4起,有效预防遏制位海缆保护区内从事张网、拖网捕捞作业、抛锚等违法违规作业行为发生,实现了重点海底电缆保护海域专项执法巡查不间断。
△向船民普法宣传
此外,横沙工作站利用执法舰艇登临检查期间开展通信海缆保护知识宣讲,并向船员、渔民发放宣传手册200余份,讲明辖区海缆路由走向、保护区范围,讲透违规作业类型、船锚勾缆后处置措施,全方位、多角度普及通信海缆保护知识,全力营造“关注海缆保护,维护海缆安全”的良好氛围。
△与崇明区人民检察院共建数字公益检察合作机制,针对海洋治理问题开展协同监管
下一步,崇明海警局横沙工作站将持续通过多部门协同、科技监控与公众参与,构建起立体化防护网络,确保这一“信息生命线”绝对安全。同时通过舆论宣传切实提高全社会对通信海缆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护缆保缆意识,进一步降低通信海缆中断事故数量,为国内国际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通信海缆运行环境。
崇明海警局横沙工作站提醒广大群众:
1.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远离海缆保护区作业;
2. 接到警示信息或电话,尽快驶离海缆保护区;
3. 如不慎钩到海缆,请弃锚保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
法律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百七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3.《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4.《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5.《海底电缆管道保护规定》第八条、第十三条、第十八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第十二条。
通讯员:姜千驰(崇明海警局)
编辑: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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