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没有哪个国家的舰船敢擅自闯入渤海,这片海域虽不算辽阔,却是中国无可争议的内海。

但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渤海的内海地位却未得到列强认可。中国海疆命运的扭转,源于毛主席的一项重大决策,而这项决策还改写了国际法准则。

领海宽度的演变,不仅是国际法的发展历程,更是大国博弈、弱国抗争的生动写照,其中满是炮火硝烟、政治权谋,见证了民族的觉醒。

1566年,西班牙国王菲利普二世想出了用“肉眼测距法”来确定领海范围,即站在岸上能看到敌舰的距离,以此定下了14海里的标准,这成了世界上最早的国家领海规定。

可这种方法在现实中问题很大,弱国即便视力再好,面对强国军舰随意闯入,也只能忍气吞声,领海定得越宽,反而越显得无力。

到了18世纪,荷兰法学家宾克斯胡克提出“领海应止于大炮射程”的务实理论,迅速得到广泛认可。


当时岸防炮射程只有3海里,英美等国便将3海里定为国际标准。然而,随着科技进步,岸防炮射程不断突破3海里,许多小国依据“领海距离等于岸防炮射程”的原则,纷纷调整领海宽度,有的宣布为7海里,有的甚至达到200海里,领海宽度陷入混乱。

对于英美日德这些海洋强国而言,别国领海越宽,他们所谓的“自由航行”就越受限制。

1930年,12个海洋强国推动《海牙协议》出台,强行规定领海宽度为3海里。弱小国家迫于强国舰队的威慑,只能无奈同意。

这3海里的领海准则,实际上是海洋强国维护霸权的工具,他们的军舰借此能在全球重要海域自由穿梭,而弱国即便有更远射程的炮火,也只能屈服于强国制定的规则,小国在这种规则下毫无安全感可言。


1949年新中国成立初期,受3海里规则影响,渤海被视为公海,列强军舰频繁出没。1958年金门炮战爆发,美军宣称要护送蒋军军舰对抗大陆。

毛主席迅速召集专家商议对策,法学家倪征燠指出,3海里的领海规定是殖民时代的遗留产物,中国若要捍卫海权,必须将领海宽度扩展到12海里,这样才能封锁渤海,保护京津地区的安全。

但这一举措必然会与美国海军产生冲突。面对可能引发战争的风险,毛主席询问解放军总参谋长黄克诚岸防炮的射程,得知能达到12海里后,果断做出“大炮所及之处,即为中国领海”的决策。

1958年9月4日,中国正式宣布12海里领海规则,并警告擅自闯入者将受到严厉打击。这一决定引发欧美国家强烈反对,他们声称中国违反国际法。

但很快,中国用实际行动让这些抗议成为笑柄。


就在宣布领海规则当天,台湾当局联合美军舰队试图进入金门附近海域,无视中国划定的12海里领海范围。

毛主席下令“只打蒋舰,不打美舰”,解放军万炮齐发,击沉3艘蒋舰,击伤十几艘。


美军舰艇见状,匆忙抛弃蒋舰撤离。这场战斗不仅捍卫了12海里领海规定,守护了渤海,更向世界表明,国际法的制定离不开实力的支撑。 中国的坚定立场引发了一系列连锁反应。

1973年,在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上,众多发展中国家开始质疑3海里领海规定的合理性,英美等国虽极力阻挠,但大势已去。

中国的行动推动了国际海洋规则的变革,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正式承认各国可划定12海里领海,为发展中国家争取海洋权益树立了典范。

即便12海里领海规则成为国际主流,国际海洋舞台依旧乱象丛生。日本在关键海域将自己的领海划定为3海里,目的是为美军自由通行提供便利。

而秘鲁、索马里等七国虽宣称拥有200海里领海,却因缺乏实力,无法阻止强国军舰在3海里处挑衅,沦为国际笑柄。

如今,中国海军实力不断增强,早已突破岛链封锁。今年2月,南部战区发布消息,055大区遵义舰编队穿越菲律宾海峡,展示了维护海权的强大能力,这表明领海争端已从单纯的武力对抗向规则制定转变。


不过,南海问题、东海大陆架跨界争端以及图们江出口的地缘困境依然存在,这提醒我们,在领海问题上,要在法理与实力之间找到平衡。

回顾历史,从3海里到12海里的跨越意义重大,它证明了只有敢于斗争,才能掌握领海主权的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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