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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就优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保制度,代表委员建议——(引题)

“量身定制”,让社保跟着“小哥”走(主题)

中工网北京3月9日电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曲欣悦 陈晓燕)“一天缴3元钱,这一天内骑手只要出单就可以得到意外伤害商业保障,那么在社保缴纳方式上,能否参考这种按单缴费的形式?”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孙洁委员向记者讲了她对优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保制度的思考。

全国两会召开前,多家平台企业将为专职外卖骑手缴纳“五险一金”的消息备受社会关注。但目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社保方面仍存在缴费积极性不高、参保后又退保、社保跨区域转移接续难等问题。围绕如何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保制度,代表委员建议,应优化制度设计,提高社会保险制度的开放性和灵活性。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会保险参保率低的根本原因在于,现有的社会保险制度设计是以单位就业、清晰的劳动关系为前提,没有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覆盖范围。”孙洁委员表示。她在调研中发现,一些平台的骑手会按照接单量缴纳商业保险,一个月下来保险费在100元左右,缴费意愿比较高。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推进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试点”。2022年,我国在7个省市7家平台企业启动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截至目前累计参保超过1000万人。对此,孙洁委员建议,可参考该保障的推行模式,综合考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每月接单量来进行测算,并制定出相应的社保缴费基数,从而为其提供更多种类的社会保障。

近年来,围绕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保障制度,各地也进行了许多探索实践。例如,浙江省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允许平台企业为其单独缴纳工伤保险费;广东省允许灵活就业人员根据收入情况自主选择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海市推出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互助保障计划”,一年仅需72元,即可在保障期内最高获72万元保障金;等等。

“建议根据灵活就业人员收入特点,优化缴费档次设置,提供更多选择空间。”香江集团董事长翟美卿委员认为,对于低收入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考虑给予一定的社保补贴,减轻其缴费负担。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普遍存在工作时间碎片化的特征。对此,甘肃省物流行业协会会长岳建武委员建议,要简化参保流程,设立灵活的缴费方式,使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能够更容易地参与到社保体系中来。

SK海力士半导体(中国)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孙华芹代表建议,要创新灵活的社会参保方式,全面推广职业伤害保障制度,探索异地参保、分档缴费,建立健全“基础保障+商业补充”的多层次保险体系。

针对外卖骑手流动性强,当转行或回老家后面临社保转移接续的问题,孙洁委员建议,要加强数据协同支持,建立全国统筹的社保缴费系统和数据库,实现五险合一管理和社保基金“跟人走”,解决社保关系转接问题。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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