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保持安全距离,是导致追尾事故最主要的原因。3月5日,山西高速交警五支队通报近期发生的两起因未保持安全距离引发的事故,并就如何判断安全距离,向大家发出提示。

2月22日11时15分许,高速五支队四大队辖区二广高速发生一起追尾事故。经调查,事发时主线车流量很大,最左侧超车道的车辆通行缓慢,晋AF号牌新能源小型轿车与前方已经发生轻微追尾的晋AN号牌小型轿车未保持安全距离,导致两车追尾,在惯性作用力下,晋AN号牌小型轿车再次与前方的晋A5号牌小型轿车发生尾随相撞。幸运的是3辆车上的司乘人员都系了安全带,未造成人员受伤。无独有偶,当天下午5时许,还是在二广高速,又发生一起3车相撞事故。事发时,晋A号牌白色小型轿车驾驶员李某在驾车过程中没有保持安全车距,为避让前方一辆减速的轿车,未打转向灯便直接从左侧超车道向右变道,与后方正常行驶的晋A号牌新能源小型轿车发生侧面剐撞后,导致晋A号牌新能源小型轿车又与右侧的晋H号牌小型普通客车发生侧面剐撞。

交法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判断安全距离可以使用如下方法。一、随机选取一个标志物,以前车经过某一标志物开始,数3秒,在3秒后自己的车才到达该标志物,就在安全距离之内。二、当自身车头边缘与前车轮胎下缘重合时,与前车的距离大约是5米。三、当自身车头边缘与前车保险杠下缘重合时,与前车的距离大约是2米至3米。四、当自身车头边缘与前车保险杠上缘重合时,与前车的距离大约是1米。

安全车距没有绝对标准,只有动态标准。影响安全车距最直接、最重要的因素是车速。车速越快,制动时需要的刹车力度、刹车距离,以及反应时间等都会相应增加。(记者 张晋峰)

来源:太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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