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三六年南通分区统税管理所处分案件如下
经过努力,利用业余时间(晚上、休息日),近期从各种网站上、各省自治区和各市及各县(区)图书馆、各省自治区和各市及各县(区)档案馆等查到了1930年代的资料,查到一九三六年南通分区统税管理所处分案件如下照片资料,资料非常珍贵,非常难找,古董级资料。如图。
南通分区统税管理所处分案件如下:
一、顾鲜元设摊贩售私卷烟案:(主文)顾鲜元设摊贩售私卷烟之所为,处罚金国币五元,并具永不再贩售保结,所有查获私卷烟,悉行没收,当众焚烧。
二、姚草华私制卷烟案:(主文)姚草华私制卷烟之时为,处罚金国币十四元,并具永不再私制保结,所有查获私卷烟及烟丝等,悉行没收,当众焚烧。
三、钮守义售卖私制卷烟案:(主文)钮守义售卖私制卷烟之所为,处罚金国币二元,并具永不再犯保结,所有查获伪风车牌私卷烟二百枝,悉行没收,当众焚烧。
四、金文选私制卷烟案:(主文)金交选私制卷烟之所为,处罚金国币二元六角,并具永不再犯保结,所有查获无牌私卷烟一百六十枝,烟丝一市斤。悉行没收,当众焚烧。
五、黄克明私制卷烟案:(主文)黄克明私制卷烟之所为,处罚金国币三元,并具永不再制保结,所有查获二十枝装伪风车牌私烟十六包,又二十枝装无牌私烟十四包,共许六百枝,悉行没收,当众焚烧。
六、范凤高私制卷烟案:(主文)范凤高私自卷制售卖卷烟之所为,处罚金国币二元六角,并具永不再犯保结,所有查获私卷烟二百六十枝,恶行没收,当众焚烧。
七、陈子鄂摊售私卷烟案:(主文)陈子鄂摊售私卷烟之所为,处罚金国币三元三角,并具永不再犯保结,所有查获私卷烟三百三十枝,悉行没收,当众焚烧。
八、徐六狗私制卷烟案:(主文)徐六狗私制卷烟之所为,处为金国币五元,并具永不再犯保结,所有查获卷烟十五小刀解署处置,烟丝约十市斤,没收焚烧。
九、施志龙摊售私卷烟案:(主文)施志龙摊售私卷烟之所为,处罚金国币三元四角,并具永不再犯保结,所有查获私卷烟五百十枝,悉行没收,当众焚烧。
十、蔡友臣摊售私卷烟案:(主文)蔡友臣摊售私卷烟之所为,处罚金国币二元四角,并具永不再犯保结,所有查获私卷烟三百六十枝,悉行没收,当众焚烧。
十一、蔡帧祥贩售烟丝卷纸卷具案:(主文)蔡帧祥贩售烟丝卷纸卷具之所为,处罚金国币三十五元,并具永不再贩售保结,所有查获烟纸,解署处置,其余烟丝卷具等,悉行没收,当众焚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