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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梳理
(一)人物关系
李建国与刘淑芝为夫妻,育有六子,分别是李立斌、李立杰、李立川、李立聪、李立强、李立刚。李立斌与张彩霞、李立杰与王海涛、李立川与吴雅洁、李立聪与孙丽娜、李立强与林晓艳分别系夫妻关系。刘淑芝于2004 年 12 月 22 日去世,李建国于 2006 年 7 月 6 日去世。
(二)遗产分配背景
2006 年,在李建国和刘淑芝相继去世后,李家召开家庭会议。考虑到各子女住房问题以及李立杰对父母的长期陪伴照料,全家人达成《遗产分配协议》。协议约定在维持各家现有住房不变的前提下,将登记在李建国名下的北京市朝阳区一号房屋分配给李立杰及其配偶王海涛,作为交换,王海涛需将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北京市崇文区 s 号房屋产权交出,分配给李立刚居住。同时,针对李立强住房面积较小的情况,协议商定除李立川需从所分配现金中拿出一半外,其他分房各家各拿出两万元共同补偿李立强及其配偶林晓艳的住房差额。此外,还对李立聪、孙丽娜提出的家庭困难给予了相应补偿安排,由李立斌、王海涛各代为支付一万元。
(三)后续履行情况
2016 年 10 月 1 日家庭聚会时,各方对父母的现金余款进行了再分配,并且付清了给李立强的补偿款。但在后续《遗产分配协议》的履约过程中,产生了争议,李立杰遂将其他兄弟姐妹诉至法院。诉讼期间,王海涛提交《说明》,表示同意李立杰意见,若一号房屋判归李立杰所有,同意将 s 号房屋依据协议过户至李立刚名下。李立杰也明确表示如果取得一号房屋,同意 s 号房屋过户至李立刚名下。
二、争议焦点
(一)原告诉求
李立杰请求法院判令《遗产分配协议》合法有效,并判令北京市朝阳区一号房屋归其所有。李立杰认为该协议是全家人充分协商后达成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有效,且自己依据协议理应获得一号房屋的所有权。
(二)被告诉求
李立聪认可各方身份关系,认为本案系遗产继承纠纷,认可协议效力,但提出只要李立杰将s 号房屋过户给李立刚,且李立刚将在其房屋上的户口迁走,就同意李立杰的请求。
李立强认可各方身份关系,称签署协议时听说有遗嘱才签字,且认为即便有遗嘱也只能代表李建国对其遗产的分配意愿,刘淑芝所有的50% 财产没有遗嘱。其一家三口只取得十几平米,每家给的 2 万元补偿款,合计 10 万元,按照当时市值远远不够。虽对一号房屋归李立杰所有没有异议,但认为李立杰应在能力范围内再给自己增加些补偿款。
李立斌、李立川、李立刚均认可各方身份关系,认可协议效力,同意李立杰的诉讼请求。
(三)核心争议
《遗产分配协议》的法律效力认定,即该协议是否是各方真实意思表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合法有效。
李立杰是否有权依据该协议获得北京市朝阳区一号房屋的所有权。
李立强提出的增加补偿款诉求是否合理,是否应得到支持。
三、裁判结果
《遗产分配协议》合法有效。
北京市朝阳区一号房屋归原告李立杰所有。
四、案件分析
(一)协议效力认定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遗产分配协议》是在李建国、刘淑芝去世后,各继承人就父母遗产及自身财产处分达成的合意。从协议签订过程来看,是经过家庭会议充分协商形成的,且现在案各方均认可协议效力,张彩霞、孙丽娜、吴雅洁、林晓艳、王海涛也均同意各自配偶意见,表明该协议体现了各方的真实意愿。同时,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法院认定该协议合法有效,各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二)房屋所有权判定
李立杰依据合法有效的《遗产分配协议》要求取得一号房屋所有权,理由正当。协议明确约定将一号房屋分配给李立杰、王海涛,在协议有效的前提下,李立杰的诉求符合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
(三)李立强补偿款诉求分析
在各方已经就房屋差价款达成合意且实际履行完毕的情况下,李立强以利益失衡为由再行主张补偿款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当初签订协议时,各方经过协商确定了补偿方案,李立强也在协议上签字认可,并且后续各方已经按照协议履行了补偿款支付义务。李立强在协议履行完毕后又提出增加补偿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变更合同的情形,所以法院对其诉求不予支持。
五、胜诉办案心得
(一)注重协议签订过程证据收集
在涉及家庭财产分配协议的案件中,律师要注重引导当事人收集协议签订过程的相关证据,如会议记录、沟通聊天记录等,以证明协议是各方真实意思表示。本案中,虽然没有详细提及相关证据,但从各方认可协议效力可以推断,协议签订过程相对清晰,能够体现各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的情况,这为协议效力认定提供了有力支持。
(二)准确把握合同法律规定运用
准确理解和运用合同相关法律规定是处理此类案件的关键。律师要明确依法成立的合同的法律效力,以及合同履行、变更等方面的法律要求。在本案中,依据合同成立及效力的法律规定,准确判断《遗产分配协议》的合法性,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依据。
(三)关注当事人诉求合理性分析
对于当事人提出的诉求,律师要从事实和法律角度进行全面分析。像李立强提出增加补偿款的诉求,律师要审查协议签订及履行情况,判断该诉求是否合理。若诉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应及时向当事人解释说明,避免不必要的诉讼风险,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