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庄志明律师
昨天看到一个新闻,关于字节跳动公司的:
据报道:“2024年全年,字节共辞退违规员工353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9人。”
看到追究刑事责任39人,我多少还是很惊讶的,一个公司抓这么多人,还是成绩斐然的。字节跳动公司即是大名鼎鼎的抖音公司,抖音——大家都知道,就这家公司的招牌产品。
不知新闻用“字节跳动”啥意思,那是抖音公司的“曾用名”啊。对此有点好奇,不过更好奇的是追究刑事责任的这39人到底犯啥事的啊?评论区的首评留言倒是好玩,算是一个剧透:
网友神评论:“把负责流量推荐的人都查一查……”
39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是不是流量惹的祸?我看还真的是大可能,要不又是为了啥呢?只有流量是最说得通的。
做销售都知道客户的重要,做老鸨都知道官人的重要,做律师都知道案源重要,做自媒体都知道流量重要。
媒体人(自媒体)没流量,你再有才,再勤奋,也是屁用没有。梵高作了一辈子画,一生穷困潦倒,生前无人问津,死后一举成名,每一幅画都拍出天价。梵高的悲惨就在于生前没流量,但凡抖音的哪一个大拿推一推梵高,他也不至于穷困潦倒一生啊。只能说,梵高生错了时代,生不逢时。
如果梵高早遇到这39人(之一),或许命运就大为不同了。这就是流量的价值。
2024年11月5日,字节跳动内部曾发布《企业纪律与职业道德委员会通报》。通报显示,103人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辞退(含外包及实习生),其中11人因涉嫌构成刑事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上述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11人中,从涉嫌罪名来看,其中1人涉嫌职务侵占罪,5人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另有5人未披露具体涉嫌罪名。
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相当一部分发生在采购、竞标环节。如通报披露,电商前员工徐某某、抖音前员工董某某、企业服务前员工徐某某等,均在采购、竞标环节,或以明显高于市场价的价格采购,或为供应商提供倾向性资源扶持等方式,为供应商谋取利益并以此收受好处费。三人均因涉嫌构成刑事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024年8月12日,抖音集团曾发布“2024年上半年抖音集团反舞弊通报”。
典型案件有:“抖音前员工周某利用职务便利,为外部主播提供不当帮助,并收受了好处费。”这是很典型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笔者搜索,互联网公司移送公安及司法机关处理的涉罪员工大多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或者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排第一。比如抖音的这一个:
再比如腾讯的这几个:
2024年抖音39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一方面说明了抖音反腐的决心,一方面又说明腐败的程度,尤其是商业贿赂的程度,拿钱买流量的现象严重存在。恶已到不治不行的程度了。
流量本身没有善恶,无所谓好坏。流量被好人运用,就是正能量;流量被坏人运用,就是负能量。近年来,流量甚至都泛滥到体育运动上,形成了畸形的体育饭圈。
对体育饭圈,昨天政协委员刘国梁接受媒体采访表示,畸形饭圈文化的以下三类情况,应成为严厉打击的目标:第一,采取驻地蹲守、代拍、机场围堵、跟踪、骚扰球员的方式,对球员造成了巨大影响;第二,部分网络大V、自媒体长期恶意造谣、污蔑诽谤、捧一踩一、引战引流,从而收割流量;第三,赛场上一些有组织、有目的、有针对性的对球员人身攻击,和一些不尊重的行为。
刘国梁谈的第二个方面必然是存在违法买流量现象的,“捧一踩一、引战引流”,不花钱买流量怎么拉动恶意流量?都是千年的狐狸,这些套路谁不懂啊。而网络平台里有没有内鬼?这也是明摆的;平台里为什么会有内鬼?原因也是明摆的。
体育饭圈必须从恶意买流量摸排,把这个问题查出来了,体育饭圈问题迎刃而解。
抖音的39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许只是冰山一角。中国的新媒体蒸蒸日上的同时,各类问题也是泥沙俱下,不仅仅抖音,其他平台同样存在抖音的类似问题,反商业贿赂必须从这些网络平台好好抓起,认认真真抓起。一个不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