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员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但总有驾驶人铤而走险
超员的理由是
“几分钟的路,我们挤一挤就到了”
“小孩子不要紧,挤一挤”
“顺路 挤一挤就到了”
殊不知
在“挤”和“顺便”的同时
安全隐患已经悄悄潜伏
案例1:2025年2月1日10时40分,杨某某驾驶云L0***U号轻型仓栅式货车行驶至马宁线3293公里+200米处时,因实施驾驶货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核载2人,实载3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被云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现场查获。最终,大队对杨某某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150元的罚款。
案例2:2025年2月4日9时54分,杨某某驾驶云L1***9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马宁线3292公里+900米处时,因实施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载人数20%(核载7人,实载8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被云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现场查获。最终,大队对杨某某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150元的罚款。
案例3:2025年2月4日10时15分,杨某某驾驶云LQ***0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马宁线3292公里+900米处时,因实施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载人数20%未达50%(核载5人,实载6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被云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现场查获。最终,大队对杨某某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150元的罚款,驾驶证记3分。
案例4:2025年2月11日9时53分,杨某某驾驶云LN***1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马宁线3292公里+900米处时,因实施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载人数未达20%(核载7人,实载8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被云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现场查获。最终,大队对杨某某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150元的罚款。
案例5:2025年2月12日9时56分,字某驾驶云LK***3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马宁线3294公里+500米处时,因实施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载人数20%未达50%(核载7人,实载9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被云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现场查获。最终,大队对字某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200元的罚款,驾驶证记3分。
案例6:2025年2月16日10时15分,杨某某驾驶云L8***2号轻型仓栅式货车行驶至马宁线3292公里+900米处时,因实施驾驶货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核载2人,实载3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被云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现场查获。最终,大队对杨某某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150元的罚款。
案例7:2025年2月16日10时38分,杨某某驾驶云LK***0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马宁线3292公里+900米处时,因实施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载人数20%(核载7人,实载8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被云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现场查获。最终,大队对杨某某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200元的罚款。
交警提醒:乘车人员“超”一人,生命安全“降”一格。广大交通参与者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开超员车,不坐超员车,文明守法,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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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丨 杨菊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