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2025年 第22期(总第26期)

【本期话题】

“职业闭店人”以虚假材料注销公司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典型案例】

王某是某瑜伽店的会员,卡里还有8260元没用完,却发现店突然关了。这家店的老板薛某是个“职业闭店人”,专门收购经营不善的店铺,帮他们“消耗负债”。他接手了这家店,却用假材料注销了公司,让王某的钱没了着落。



王某告到法院,要求薛某退钱。法院判决,薛某得在七天内退钱给王某。因为薛某作为唯一的股东,没经过合法清算,用假报告注销公司,让王某的债权没法实现。这个案子告诉我们,那些想通过假手段逃避债务的人,最终是要付出代价的。

【案例来源】

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编号:2025-08-2-284-001,王某月诉薛某亮清算责任纠纷案。

【律师解读】

“人民法院案例库”将本案裁判要旨归纳为:

“职业闭店人”以帮助经营者逃避公司债务为目的,受让公司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后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致使债权人债权无法受偿,债权人主张该“职业闭店人”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本案的核心在于“职业闭店人”薛某的行为性质及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薛某通过变更法定代表人、股东并提供虚假材料注销公司,帮助原公司逃避债务,侵害了消费者权益,扰乱了市场秩序。

根据《公司法》和相关司法解释,清算义务人未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民事责任。薛某未依法清算,以虚假清算报告骗取注销登记,导致债权人王某的债权无法受偿,因此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此案明确了“职业闭店人”的法律责任,对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文/上海杜继业律师,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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