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漳州市印发《漳州市区家庭住房“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着力激发市场活力,完善“保障+市场”住房供应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为让更多市民享受“以旧换新”政策利好,分别于同年9月、12月按照“逐步放开”原则对相关申请标准进行调整,住房“以旧换新”加力扩围,进一步满足市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为便于市民了解“以旧换新”政策调整后的

实施细节及具体操作方法

现就相关热点焦点问题进行答疑

Q1、什么是家庭住房“以旧换新”?

在规定的时限和区域范围内的存量住房产权人通过“以旧换新”平台售出存量住房后,由本人、配偶或子女在芗城区、龙文区、漳州高新区范围内购入新建商品住房的市场行为。

Q2、“以旧换新”的政策实施期限到什么时候?

“以旧换新”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此前规定若运营主体累计购满1000套存量住房,则提前终止。

Q3、哪些“旧房”可以“换新”?

参与“换新”的“旧房”应满足如下标准:

①区域范围:九龙大道以西、北江滨路以北、金峰路以东、北环城路以南以及芗城区惠民花园。

②产权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

③产权状况:权属清晰、已办理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

④建成时间:2015年12月31日(含)前完成竣工验收备案。

⑤评估价格:评估单价不高于10000元/平方米。

⑦房屋结构:砖混结构或框架结构(不含房屋结构安全性等级为C级或D级的存量住房)。

Q4、如何获取参加“以旧换新”的商品住房项目信息?

选购房源库将在“漳州市房屋租售一体化平台”的“以旧换新商品房”界面动态更新,意向群众可进入平台查看“以旧换新”的商品住房项目的相关情况以及具体房源信息。


Q5、新房、旧房的产权人必须一致吗?

不是。存量住房产权人本人、配偶或子女均可作为“以旧换新”的新房认购人。

Q6、是否只能认购平台公布的房源吗?

不是。存量住房产权人可认购漳州市房屋租售一体化平台“以旧换新”房源库中的商品住房,也可选购房源库以外的商品住房。

Q7、划拨土地上的住房可以申请“以旧换新”吗?

若申请“以旧换新”的存量住房土地性质为“划拨”,需向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出让手续后才能办理“以旧换新”。

Q8、“旧房”可以委托多家房地产经纪机构出售吗?

不能。同一套旧房只能委托一家房地产经纪机构出售,自《“以旧换新”存量住房预购买协议书》签订之日起45天内进行市场化交易。

Q9、是否支持多套旧房换一套新房?

目前的政策暂不支持“一换多”或“多换一”,仅支持一套旧房置换一套新房。

Q10、“以旧换新”涉及哪些费用,分别由谁承担?

主要包括以下几项费用:

①评估、评审费:评估机构、评审机构上门开展评估、评审工作时将向存量住房产权人预收取评估、评审费用(评估费400元/套、评审费150元/套)。完成“以旧换新”后,该费用由“卖新”的房企承担。存量住房产权人选购房源库以外商品住房的,则不享受该优惠。

②中介服务费:存量住房由平台合作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促成交易的,买卖双方的中介服务费总额按照成交金额的1%收取(具体承担比例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由运营主体购买的,免收中介服务费。

③税费:旧房交易和新房交易过程中涉及所有税款均需按国家规定缴纳,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相应费用。

Q11、“以旧换新”在哪里申请?

符合条件的存量住房产权人可向漳州安居智能住房开发有限公司申请“以旧换新”服务,服务受理地点:芗城区延安北路东盛大厦3楼“以旧换新”服务窗口,咨询电话:0596-2629522。

Q12、“以旧换新”如何办理?

住房“以旧换新”按以下流程办理:

①提出换新申请。存量住房产权人提出“以旧换新”申请,运营主体初审后,随机抽取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确定存量住房价款;评估价格经运营主体复核、存量住房产权人确认后,签订《“以旧换新”存量住房预购买协议书》。

②委托中介服务。存量住房产权人委托平台合作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发布房源信息,享受“优先卖”服务。

③选择意向房源。存量住房产权人签订《“以旧换新”存量住房预购买协议书》后,自行选择意向房源,选定房源后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认购意向合同、支付定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放心买”服务,最长为存量住房产权人锁定该房源45天(自《“以旧换新”存量住房预购买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计算);若选购房源库以外商品住房的,则自行约定相关事项。

④办理“以旧换新”。存量住房设置45天的市场化交易期限,45天内未能市场化交易成功的,按照预购买协议书的约定由运营主体予以收购,按以下程序办理相应手续:

“卖旧”:确定“旧房”交易对象,签订《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购房款划入资金监管账户,同时办理《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及不动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买新”:“旧房”交易资金通过交易资金监管账户转入“新房”房企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存量住房产权人与房企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网签备案,完成“以旧换新”。

来源:漳州市住建局 市局市场科 市房产交易中心 严艺娟 张超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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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漳州楼市情报 整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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