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关注,巩留县最权威的信息发布平台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将至,为守护消费安全,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活力,巩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巩留县12315消费维权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依法维权,学习消费维权法律知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增强依法维权主动性,推动形成消费维权领域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新局面。
一、遇到消费纠纷时,掌握依法维权途径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日常消费时,准确掌握消费知识
1.近期天气回暖,外出旅行逐渐增多,外出旅行时需要注意:一是报团旅游要选择证照齐全、资质良好、信誉度高的正规旅行社,要与旅行社签订正规书面旅游合同,慎防超低价旅游陷阱;二是网上团购门票和酒店要留意限制条款,是否需要预约可提前跟经营者核实;三是旅行途中要留存好消费发票,以便权益受损可及时投诉维权。同时,消费者在外出旅游时,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去人流量大、人员过于集中的景点。
2.在办理预付卡时,尽量选择规模大、证照齐全、信誉好、经营状况良好的商家。根据自身需求,理性充值。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消费卡的适用范围、有效期限、服务项目等细节,不要轻信口头承诺,及时核对余额,索要充值票据。
3.面对各大电商的促销活动,消费者要详细了解促销细则,货比三家,不要盲目跟风购买,看清网络商品的规格、保质期、退换货规则等详细信息。不要随意透露身份信息、支付密码、验证码,通过正规的第三方平台进行支付,不私下交易,收到商品时,及时查验商品的完整度,确认无误后再签收。
4.购买预包装食品时要注意查看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选购散装食品,应注意观察盛放食品容器上是否注明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购买生鲜、冷链肉制品,应特别注意查看检验检疫证明。
5.选购药品要注意查看药品的说明书,对症选药,在执业药师的指导下购买;购买保健品要认准外包装上的“蓝帽子”标志以及保健品的批准文号,并按产品说明说进行食用,切记保健品不是药品,不可代替物。
6.在购买小家电时应尽量到证照齐全、信誉度高的商场、连锁卖场购买,选购带有3C认证标志的产品,无3C认证的产品,可选择具有CQC等其他产品质量认证的商品,同时,还应查看产品厂名厂址、规格型号、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等。购买家电时要主动索取购物发票或凭证,并保管好,一旦事后发生消费纠纷或发现有涉嫌安全质量问题、假冒伪劣商品,应尽快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拨打12315、5626315投诉举报热线。
7.谨慎选择交易平台及经营主体,谨防买假风险。消费者要尽量在官方旗舰店直播间购买商品,这些直播间的可信度相对较高,可适当降低买假风险。同时要认真查看经营者在直播平台的资质信息公示情况,购买商品时要从信誉度、成交记录、评价详情等多方面对网店进行评估。也可以到传统平台寻找直播间销售的同类商品进行对比,做到货比三家。
巩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遇到消费纠纷,首先自行协商,主动通过消费者协会或相关职能部门维权,提供相关证据资料,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巩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3日
巩留零距离巩留好地方
举报(投稿)邮箱
3211156009@qq.com
投稿电话
0999-5620506
举报电话
0999-5628232
● 编辑 孔庆平 张 静
● 责编 王 敏 朱 婷
● 审核 唐 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