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建设的“多元解纷案例库”(http://dyjfalk.court.gov.cn)于1月22日正式上线并向社会公众开放,供国家机关、社会团体、调解组织和社会公众查询、使用、学习、研究。
记者今日获悉,成都法院一起合同纠纷调解案例作为首批案例成功入选。
*业主不交物业费,咋回事!
某物业公司是成都某小区商铺的物业服务公司,王某等128人为该小区商铺业主。
物业公司认为自己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提供了相应服务,但王某等人却自2019年起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王某等128户业主给付4年的物业费及违约金。
考虑到涉及业主人数众多,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经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启动“法院+N”联动化解机制,并指派法官指导调解。
指导法官首先与街道社区进行联系,由社区人员与128户商铺业主沟通,了解其不愿意缴纳物业费的原因。
经过前期沟通,社区人员了解到业主拒绝缴纳物业费主要出于三点:部分商铺被出租给废品店,不仅影响小区环境,还导致附近商铺无法出租;小区整体环境较差,商铺2楼平台存在垃圾多、气味大问题,但物业公司一直不整改;小区外围绿化带被商家占用经营,业主反映情况后物业公司仍然不制止、不作为。
*联合调察,法院调解
了解情况后,法官指派特邀调解员和社区人员一起对业主开展疏导工作,稳定业主情绪;
另一方面,联合住建、综合执法局、规划自然局等部门,对业主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经核实,某物业公司确实未向业主履行提供物业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管理等合同义务。
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后,指导法官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调解。
在调解现场,法官对双方进行了法律释明,强调物业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物业服务,而业主如果对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不满意,也应当依法表达诉求,不能以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存在瑕疵为由,拒绝履行缴纳物业费的义务。
现场,物业公司表示:愿意在法院的指导下进行整改工作。业主表示:只要物业公司整改到位,会立即补缴欠缴的物业费。
*整改到位,费用收齐
此后,针对小区整体环境问题,物业公司在法院指导建议下,及时更换并重新选聘了第三方清洁公司,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商铺整体环境得到改善。
针对商铺经营业态问题,在物业公司向废品店业主、占道经营业主发送整改通知无果的情况下,法院有效利用联动调解机制,邀请街道社区、综合执法局、规划自然局等单位共同参与纠纷化解,在社区、综合执法、物业主管部门和调解员共同配合下,商户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整改,废品店陆续搬迁,占用绿化带经营问题彻底整治。
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得到彻底化解。
随后,由于商铺业主反映的主要问题,物业公司均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全部得以有效解决,128户商铺业主按约定缴纳了物业费。
*此类问题,这样解决
物业纠纷往往涉及金额较小,但关乎民生福祉,处理不好,容易激化矛盾,影响群众获得感。
本案中,物业公司与小区商铺业主在提供的物业服务标准上存在较大争议,简单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作出判决,无法真正化解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因此,在调解此类纠纷时,应当找准双方的争议焦点,按照事心双解,既解决困扰业主的问题,又讲清法理,引导业主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提供更完善、更优质的物业服务,共同促进小区治理实现良性循环。
同时,对于涉及业主集体欠缴物业费纠纷,可以分析纠纷特点,发挥“法院+N”多元解纷机制优势,联合住建、综合执法、规划自然局等部门,以及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凝聚各方调解力量,用好示范性调解促进集体性纠纷又快又好化解。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晨迪 责任编辑 常莉娟 编辑 张朝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