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郎溪县纪委监委消息:

宣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宁国市大队原副大队长余凯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宣城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郎溪县纪委监委对宣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宁国市大队原副大队长余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余凯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纪法意识淡薄,廉洁底线失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以及娱乐活动安排;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环保检查、业务介绍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余凯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余凯开除党籍处分;由宣城市生态环境局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潇湘晨报综合

报料、维权通道:应用市场下载“晨视频”客户端,搜索“报料”一键直达;或微信添加报料客服:xxcbcsp;或拨打热线0731-85571188。如需内容合作,请拨打政企服务专席19176699651。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