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到非常欣慰,几年努力终有成效。”在得知贵州省通过构建村级基础数据“一张表”实现村级填报负担大幅下降的消息后,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提案委员会委员,国家统计局原副局长贾楠如此说道。

此前,贾楠作为全国政协经社理事会常务理事和民盟中央常委、社会委主任,同时将“促进基层数据资源共建共享”作为全国政协经社理事会和民盟中央的重点课题,赴杭州、贵州、广西等地进行调研,为基层反映的数据难以共享问题鼓与呼。

在国家统计局工作近40年,她深知数据的重要性,更希望在新时代,作为社会资源的数据能够发挥更大效用。2018年,当选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后,不论是任国家统计局副局长,还是作为政协委员,她一直关注统计数据的应用,努力推动政府部门的数据共享。

在全国两会召开之际,围绕统计领域基层数据共建共享等话题,贾楠接受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下简称NBD)专访。

基层数据资源共享面临不敢、不愿、不能等挑战

NBD:您为何将“促进基层数据资源共建共享”作为全国政协经社理事会和民盟中央的重点课题?这一课题的提出是否与当前统计领域的发展趋势密切相关?

贾楠:目前,我国正在经历从单一电子政务到数字智慧治理的转型阶段。面对当前基层社区日趋复杂的治理现状,一面是基层智慧服务和管理对数据应用的迫切需求和对数据共享的强烈呼声,而另一面则是,由于各部门法律法规的制约以及信息技术标准不一致等障碍,政府数据共享难有实质性进展。

统计领域其实一直存在“数据孤岛”现象,基层数据资源共享面临着不敢(法律限制)、不愿(部门自成体系)、不能(标准不一致性、微观数据质量不高)等挑战。

目前政府各相关部门对个体数据信息的使用都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统计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这无疑对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提供了法律保障,但“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也限制了微观个体数据更大效用的发挥,成为很多部门不敢共享数据的重要原因之一。

另外,传统工作方式也使基层不堪重负。长期以来,国家各部门的统计数据多由基层人员进行采集,自下而上逐级进行上报,即使推行了联网直报,但数据仍主要在国家、省、市层面进行汇总、存储和管理。


我国约有3.8万个乡镇级区划 数据来源:同花顺iFinD

由于应用系统建设以掌握资金和开展顶层设计的部门为主,谁做顶层设计,谁就主导系统开发,谁就决定数据流向和数据归属。加上相关法律的规定,使得很多部门数据只能上报各自系统,而部门之间不能横向数据共享,更不能反馈基层。

因而形成了“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各部门分别向基层重复采集数据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基层服务与管理又无数据可用的状况。

尤其在疫情期间,对减轻基层负担的呼声很高。调研中,我们了解到部分省份积极促进基层数据资源共建共享,运用大数据赋能基层社区服务和管理,取得初步成效和有益经验,但仍存在思想认识不统一、基层数据“回不了家”、数据重复采集等问题。

建议尽快明确数据共享的法律规定

NBD:针对调研中发现的这些问题,您有哪些建议?

贾楠: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关于个体信息的法律规定已不能完全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未来基于大数据进行科学决策、精细管理和精准服务将成为常态,更需要精准的微观个体数据为依据。

因此,建议相关部门适时对相关法律进行修改完善,使数据在法律的规范下,为社会治理和基层服务发挥更大作用。

具体而言,首先是尽快明确数据共享的法律规定。建议尽快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中不利于数据共享的限制性规定。以社会管理的必须,公共利益与公共秩序的需要作为分界点,明确在基层社会服务与管理中对个体信息数据的使用权,确保各级事权与数权相统一,使个体信息数据在法律的规范下,应用于基层社会服务与管理,解决数据不敢共享的问题。

其次,加强数据治理方面的制度建设。根据民法典第四编第六章“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中的相关规定,加强数据治理和部门间数据共享标准规范的制定,明确个人信息处理的主体职责,规范明确数据权力和义务。在管理上制定数据共享授权制度,建立分级管理、分级授权管理方式,为数据的安全使用创造法律依据和保障环境。

进一步健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制度,按照数据管理的要求,对数据管理运用及主体行为予以规范。加强隐私保护和安全审查,确保数据安全。在保证数据隐私情况下,促进数据开放共享,提升数据价值。

我一直认为,标准是统计的重要基础,也是提高数据质量、减轻基层负担、实现数据共享的基本保障。这是我通过长期从事统计制度方法工作,并多次参加全国工业普查、经济普查逐步认识到的。因此,几十年来,不论是在何种岗位,我都全力以赴推动统计标准的实施应用。

此外,还要推动基层数据共享应用现代化。按照修订后的相关法律法规,尽快推进各级各部门和基层权责清单事项确权,明确基层数据使用权。在基层社区,利用信息化技术,建立整合多种数据源的数据电子台账,进行标准化管理,实现个体数据的实时更新,并与上级数据平台联通,随时为上级各部门提供所需数据。在保护个体数据不得随意采集和滥用的同时,及时满足基层社会管理与服务的需要,获得更高效服务,解决各部门分别向基层重复采集数据的问题,助推基层治理现代化、智慧化。

以基层治理的数据应用促进数据共享

NBD:您在调研中有没有发现一些特别值得推广的基层数据共享的先进经验?能否分享一下它们的亮点?

贾楠:我们调研了解到,要通过数据充分调动基层社区的自治活力,将基层数据的利用效率最大化,使信息技术和数据成为真正利民惠民的优质资源,需要从国家层面重视基层在国家政务数据资源体系中的作用和地位,从顶层发力构建基层数据资源整合共享的法律和制度保障体系。

然而,新修改的统计法对微观个体数据的应用范围仍然没有实质性突破。因此,前几年我就提出,是否可以尝试换一种思路,以基层治理的数据应用促进数据共享,从重视部门“条数据”的需求向基层“块数据”的融合需求转变,从符合地方发展的实际出发,从有效解决基层治理中各类问题的角度考虑,将“新基建”、场景打造、应用开发等数字建设的中心向基层转移,以此形成向上的作用力,倒逼政府部门进行数据共享、基层数据资源整合应用的体制改革。

在这种思路下,除了国家和省级层面要健全数据应用基层治理的法律制度支撑体系外,地市以下层面要积极构建数据智慧治理的应用机制。

比如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为避免重复建设,我们建议可借鉴贵阳市的做法,在建设层级上以地市为单位进行数字政府体系的布局,统筹人、房、企、事、地等基础性数据库和数据共享平台的标准化建设,规范基层数据采集、回馈、管理、使用的责任和权限,在标准化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合理调用和反馈基层数据,用于基层治理。

同时,基层社区层面要增强数据智慧治理的创新应用。比如对于有数据存储条件的基层社区,可借鉴杭州社区智慧应用平台建设经验,将基层社区多渠道收集的数据集成整合及标准化管理,将实时更新的数据用于社区管理和服务,通过数据充分调动基层社区的自治活力,并随时为上级各部门提供所需数据,解决重复填报问题,为基层减负,提高智慧治理的实际效能。

建议加大现代信息技术在变革普查模式等方面的应用力度

NBD:在您看来,技术进步(比如现在发展非常火热的人工智能)如何助力基层数据资源的共建共享?目前应用情况如何?有没有一些实际应用场景已经展现出显著成效?

贾楠:当年,我们连续两年将“促进基层数据资源共建共享”作为民盟中央的重点课题,与民盟贵州省委合作,就是因为贵州省委省政府对基层数据资源共建共享非常重视。2022年贵州省委将此列入重点工作推进,首先打破“不敢”和“不想”的障碍,由省统计局牵头,全面推进省市县三级各类报表台账排查整治。共计排查各级各有关部门1420家,排查出面向基层布置的报表台账10585张,最后实现了村级基础数据“一张表”,使村级填报负担大幅下降。

由此可见,领导的重视、部门的协调一致、标准的统一,再加上技术支持,就能解决基层数据“不能”共享的问题,使基层工作人员将主要精力放在服务群众,运用数据更加主动和精准地为居民服务。

当前,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应用的确为统计调查方法的变革提供了技术支持。

以人口普查为例,经调查,近年来一些基层社区已经将日常工作中多渠道收集的数据进行集成整合、规范管理、科学治理、创新应用,利用数据智慧管理平台掌握实时更新的人口信息,普查时不需要普查员再次上门“摸底”登记等重复劳动,利用技术手段和改进统计方法化解普查过程中存在的矛盾和难题,切实提高了普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因此,我也建议加快推进政府工作全系统、全流程、全方位数字化转型,加大现代信息技术在变革普查模式、改进普查方法等方面的应用力度,强化大数据应用、部门数据整合共享,将数据“问需于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应用于社会管理和服务,减少普查频率、降低普查成本、减轻基层负担,切实提升和确保政府统计数据质量。

建议从立法上推进部门数据整合共享和互联互通

NBD:您刚刚提到人口统计普查,在人口统计普查工作中,您认为如何更好地利用基层共享数据来提高普查的准确性和效率?

贾楠:2021年5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对外公布,社会公众在充分肯定普查数据成果的同时,也对不同年份间的人口数据及其逻辑关系提出了质疑。

已经发布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和常规年度公布的人口数据存在差异,主要原因在于普查和常规统计口径、方法不一样,人口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全面调查,而常规年份人口统计以抽样调查为主,出生人口主要通过抽样调查数据推算,造成推算的人口数据存在一定偏差,并随着时间推移偏差不断累积。

为提高人口统计数据质量,我在分管人口统计时,就设想应该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为契机,健全人口统计工作机制,完善非普查年份人口统计调查方法。因此,从2017年开始推动了居民身份证在人口统计中的应用。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全面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了电子化采集方式,普查员通过手机将采集的普查数据实时直接上传到国家普查数据采集平台;强化部门行政记录共享和电力、通信运营商等大数据应用,特别是普查登记第一次采集个人身份信息,有效缩减了普查数据与实际人口数据的差异。


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人口已超14亿人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要完善非普查年份人口统计调查方法,具体而言,一是建立经常性人口统计数据关联比对机制。第七次人口普查采集使用个人身份信息,使统计部门的人口统计数据与公安的户籍和流动人口数据、卫健部门的出生与死亡人口数据、民政部门的婚姻数据、教育部门的学生数据整合共享、互联互通成为可能。

实践证明,加强部门之间的数据比对,不仅能够有效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更有利于提高人口统计个体信息的准确性。

建议以省为单位(有条件的可延伸到市、县级),以人口身份证信息和地理(地址)数据为纽带,由统计、公安、卫健、民政等牵头,建立部门整合共享、互联互通的人口基础信息平台和人口统计工作机制,开展人口基本信息日常动态更新维护,提高人口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的公信力。

二是建立日常人口统计数据共建共享机制。建立“数据说话、数据管理、数据决策、数据创新”的工作体制机制,党委政府基于数据进行科学决策、精细管理和精准服务将成为常态,更需要海量的精细的微观数据作为数据单元。数据只有广泛使用,数据质量才会不断提高,数据的效用和社会价值才会充分体现并越来越大。

建议从立法上推进部门数据整合共享和互联互通,将人口普查数据应用于各级政府和基层社区的社会治理,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力量进行人口信息日常维护,明确人口数据更新、维护和使用权限,着力解决各部门向基层重复采集人口数据的问题。

NBD:如果数据不准确或者存在造假现象,会影响人们对社会形势的判断和决策的制定。面对统计造假、数据篡改等问题,您认为加强基层数据资源共建共享能否有效减少这类现象?具体如何操作?

贾楠:数据“不准”和数据“造假”是不同性质的问题。数据“不准确”,可能会由多种原因造成,技术可以解决一些;但“数据造假”是人主动而为之,仅靠技术是解决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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