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努力让法治思维融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即日起,上海嘉定法院微信公众号推出系列普法短视频“法宝支招·獬优解忧”,由嘉定区人民法院普法IP形象大使“獬优君”携手“嘉定法宝”出镜讲述法治故事,陪伴大家一起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故事

是一起相邻关系纠纷

搭建不应影响邻居通行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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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这一条款的核心目的是确保相邻不动产权利人之间的和谐关系,解决因行使权利而发生的冲突,维护各方利益的平衡‌。

第二百八十九条

处理相邻关系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意味着在处理相邻关系时,首先要查看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否有明确的规定,如果有,则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如果法律法规没有相关规定,可以参考当地的习俗和惯例来处理相邻关系‌。


上海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本院供稿部门|嘉北人民法庭

责任编辑|李迪明子

执行编辑|阮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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