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许多人在处理房产、车辆或存款赠与时,常纠结一个问题:财产赠与需要公证吗?不办公证会不会导致协议无效?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财产赠与行为本身并不以公证为生效要件,也就是说,只要赠与合同内容合法、双方自愿签署且不损害他人利益,即便不公证,赠与合同也具备法律效力,但现实中,不公证的赠与协议可能埋下隐患,例如因口头约定不明确、书面协议存在漏洞,导致后续产权纠纷或受赠人无法顺利过户。



解决方案:公证是规避纠纷的“最优解”

若想最大限度保障赠与双方权益,建议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尤其是涉及房产、股权等高价值财产时,公证机构会对赠与人的真实意愿、财产权属、受赠人身份等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协议合法合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准备材料:赠与人身份证、财产权属证明(如房产证)、赠与合同草稿;

2、双方到场:赠与人及受赠人需共同到公证处签署文件,明确赠与内容;

3、公证费用:按财产价值比例收取(通常0.1%-1%),具体可咨询当地公证处。

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公证,可采取以下替代方案:

书面协议+见证人:签署详细的赠与合同,并由两名无利害关系人签字见证;

即时交付财产:动产赠与(如现金、首饰)在交付时生效,无需公证。

相关法条参考

1、《民法典》第657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2、《民法典》第658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等公益性质的赠与除外。

3、《公证法》第36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小编总结:公证虽非强制,但能“一劳永逸”

财产赠与的核心风险在于“事后反悔”和“权属争议”公证并非法律强制要求,但其核心作用在于强化法律效力,直接阻断赠与人随意撤销的权利(公益性赠与除外),同时为受赠人提供强有力的证据支持,对于普通家庭而言,若赠与财产价值较高或涉及复杂家庭关系(如再婚家庭、多子女继承),强烈建议通过公证“锁死”双方合意,避免亲情因财产纠纷破裂,简言之,“可省事,但别省公证”,这是对自身权益最负责的选择。参考https://www.hefeilaws.com/hf/3241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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