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来自基层疾控系统的代表,我在履职过程中深切感受到人民法院在司法为民、服务社会大局方面所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近日,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惠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黄艳接受采访时对记者说。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疾控系统面临着诸多挑战,如传染病防控、公共卫生应急处置等,这些都需要法律的支持和保障。”黄艳指出,人民法院在“抓前端、治未病”,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良好成效,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供了有益借鉴。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巡回审判等方式,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这与疾控系统在基层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工作有异曲同工之妙。

针对基层医疗资源配置不均衡、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不足等问题,黄艳建议:“人民法院要持续提供优质便民的法律服务,加强对农村地区医疗纠纷调解组织的指导,通过巡回审判、跨域协作等方式,让偏远地区群众也能获得便捷专业的司法服务。同时,希望深化医疗资源平等调配与司法保障的联动机制,如在涉及基层医疗机构的责任认定中,既严格依法裁判,又充分考虑基层医疗条件的局限性,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黄艳还表示,期待未来能够建立医疗界与司法界的常态化对话平台,共同织密健康中国建设的法治防护网。

来源:人民法院报·7版

记者:郭致杰 吁青 | 通讯员:蔡云帆

责任编辑:陈冰

新媒体编辑:李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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