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工作,2月27日,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滆湖环境资源法庭联合江苏省滆湖渔政监督支队,在滆湖揽月湾开展“共守一方碧水 呵护河湖安澜”生态修复活动。


活动伊始,滆湖环资法庭进行了一场生动的巡回审判。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钱某、孙某共同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工具捕捞水产品,均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最终,被告人张某、钱某被判处拘役,适用缓刑;被告人孙某被单处罚金。

作为常州地区环境资源类案件集中管辖点,滆湖环境资源法庭自设立以来,始终秉持着以司法守护生态红线的理念,通过专业化审判推动生态修复,为长江流域生态保护提供了鲜活的司法样本。此次巡回审判通过真实案例的现场审理,向社会传递了“谁破坏、谁修复”的司法理念,将法律威严与生态保护紧密结合。


巡回审判结束后,滆湖环境资源法庭联合多家单位、现场市民共同开展增殖放流活动,28万尾花鲢鱼苗“跃”入滆湖,为流域增添新的生机与活力。


放流活动结束后,活动现场的氛围依旧热烈。各部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互动答疑等形式,向现场群众普及生态保护知识,让“保护滆湖、人人有责”的理念扎根心间。

来源:武进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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