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的发布,在农村土地政策领域投下了一颗“重磅炸弹”,其中两条“不允许”——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引发了广泛关注。
这一规定犹如一条红线,清晰地划定了农村土地资源保护的边界,旨在防止资本无序涌入农村,保障农民的切身利益和耕地红线。
然而,新颁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却为部分人打开了“逆流回乡”的大门,让符合条件的四类人获得了回村建房的资格,这看似矛盾的政策背后,实则蕴含着深刻的发展逻辑。
到底哪四类人能回村建房呢?
首先是大学生“返乡创业族”。
曾经,许多农村学子为了求学将户口迁出农村,毕业后却因就业形势的严峻未能在城市稳定扎根。
如今,这些大学生迎来了好消息,他们可以凭借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紧密联系,申请回迁,获得宅基地使用权。
这不仅为他们提供了创业的空间,也为乡村振兴注入了新鲜血液,带来了新理念、新技术。
其次,“城乡联姻”家庭也在受益之列。如果夫妻一方是农村户口,另一方可以申请迁入户籍,实现家庭团聚。
但需要注意的是,若申请迁入的一方是国家公务员,按照规定则不能迁到村集体。
这一政策既考虑到了家庭关系的维护,也遵循了相关规定,确保了政策的严谨性。
再次,进城生活的农民,只要在老家仍保留土地承包关系,就可以确认“集体成员身份”,维护自己的土地权益。
不过,一旦他们将农村原宅基地退出或转让,就无法再重新申请宅基地。这一规定提醒进城农民,要谨慎对待自己的宅基地权益,充分考虑未来的发展需求,切不可因为贪图一时利益,然后就把宅基地转让了。
最后,经商、务农、服役等离乡不离土的务工者。
他们虽然长期在外,但只要未脱离集体权利义务关系,如参与集体事务、缴纳相关费用等,就可以保留成员资格,申请建房。
比如有的农村青年因为征兵入伍了,户口迁出去了。而如果想要重新迁回去,这个也是可以的。在5月1日新规实施后,大家就可以申请了的。
他们的回归,将为农村带来更多的资金和活力,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对于广大农民来说,在这样的政策背景下,如何抓住政策红利呢?
及时办理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是关键。这一“红本本”是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未来涉及拆迁补偿、抵押等事宜都需要它。
农民朋友们一定要密切关注当地的颁证进度,积极配合相关工作,尽早拿到证书,让自己的权益得到法律的保护。
同时,盘活闲置宅基地也是重要举措。农民可以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将合法拥有的住房充分利用起来,不仅能增加收入,还能为乡村产业发展提供空间。
例如,将闲置房屋改造成民宿,吸引游客前来体验乡村生活,促进乡村旅游的发展。
但农民在选择退出宅基地获取一次性补偿时,务必谨慎分析未来土地增值的潜力,切不可因一时冲动而后悔莫及。
面对一些地区开出的宅基地有偿退出的“诱人”条件,农民要保持清醒的头脑。
今年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宅基地放活要“稳慎推进”,农民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正确的决策。如果拿不准主意,建议保留好宅基地,为自己和家人留一条退路。
2025年的农村土地政策,在严格保护耕地和农民权益的同时,也为乡村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
符合条件的四类人可以回村建房,农民朋友们也有机会通过合理的方式,实现宅基地的增值和自身权益的最大化。
那么以上这四类人员有你吗?你会选择在农村老家建房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