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下简称“文物保护法”)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近日,大理州新修订文物保护法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州博物馆举行,各县市分别同期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系列宣传活动。


文物保护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文化领域的第一部法律,是文物领域基础性、综合性、系统性、统领性法律。自1982年颁布实施以来,历经1次修订和5次修正。2024年11月8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三十五号主席令,公布修订后的文物保护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国文物事业进入依法治理的新阶段。新法的施行,不仅让文物更有“安全感”,还让它们更“活”起来,为文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大理州文物管理所 所长 孙健

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从各级各部门的责任、未定级文物的保护、考古工作相关经费等方面有了明确规定和要求,让我们的工作更加有法可依,让文物保护工作更加有序全面、科学完善。


大理州博物馆 馆长 杨伟林

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首次对文物的“活化”利用做出了规定,包括数字化展示、文化创意、开发文化产品等等,为博物馆宣传展示、文物研究提升起到了指导作用,为我们落实“让文物活起来”理念提供了更多依据。


大理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早在一万多年前的旧石器时期,就有人类在此繁衍生息。大理各族人民创造了灿烂的文化,书写了辉煌的历史,留存下了多姿多彩的文化遗存。

截至目前,大理州共有登录文物2225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641项,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1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1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197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52项,备案博物馆22家,国有文物收藏单位43家,馆藏文物68627件(套),三级以上珍贵文物1333件(套)。


大理州文物管理所 所长 孙健

大理州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数量位列全省第一,省、州、县的文物保护单位数量也位于全省前列,全州上下有力有序推进文物保护工作。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中,我们已经完成了2225项登录文物的复查工作,并有104项新发现,丰富了大理州文物资料。


活动现场,州博物馆讲解员带领参加活动的人员参观新修订文物保护法宣传展板,并进行详细全面的讲解。工作人员还现场发放了新修订文物保护法的宣传折页、单行本及挂历等宣传资料,向广大市民普及相关知识。本次活动让市民们对大理州文物和文物保护有了新的认识。


大理市民 周天玲

以前不太了解文物,今天参加这个活动后发现我们大理的文物很丰富而且很珍贵,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保护好它们。今后,我会向身边的人分享今天学到的文物知识,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给他们,呼吁大家一起参与文物保护。


新法启航,未来可期

让我们共同守护中华文明的瑰宝!



先导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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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篇

来源:风花雪月号、国家文物局

编辑:向红玉

值周:杨丹妮 张辉

主编:李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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