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一级法官王佳佳,因坚持依法公正办案,拒绝支持伪造证据当事人的非法诉求,于2024年8月遭蓄谋报复杀害,年仅37岁。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追授王佳佳同志“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早春的漯河,杏花微雨。郾城区法院墙边的香樟树郁郁葱葱。二楼这间办公室一如往常,王佳佳办公桌旁的这本日历却永远停留在了2024年8月7日。这天傍晚,在小区的地下车库,王佳佳被犯罪分子报复行凶,不幸遇害。
珍惜法官的职业荣誉,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是王佳佳恪守原则的底线。
2013年,刚刚参加工作不久的王佳佳就被派往距离城区最远、条件最艰苦的新店法庭工作。她从未抱怨,吃住在基层,“零距离”耐心倾听当事人的心声,尽最大努力让他们感受到法律的温情和善意。
在基层审判一线扎根十三载,王佳佳始终坚守法治信仰,用公正无私的行动践行初心使命,用生命点亮了公正为民司法的职业荣光。
来源:央视新闻联播
编辑:孟祥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