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银行ATM机转账1万元,不小心写错账户的一个数字,将1万元转错给别人。结果,双方因“感谢费”闹得极不愉快。
2月28日,张女士向记者反映,2月26日下午,她去西安市凤城九路一家银行的ATM机转账,不小心转错了,因为这事儿已经闹心好几天了。“一共转账一万元,写错账号的一个数字,当时着急离开,没仔细看户名,就转过去了。”
张女士称,她在公司负责财务工作,转账的账户是公司公户,给私户转。发现转错后,她马上联系了银行,银行联系了收款人,经对方同意后,将收款人的联系方式告诉了张女士。张女士马上联系了收款人李女士,双方加了微信,经过沟通,当天李女士通过微信转回7000元。
“那天,对方提出留3000元当感谢费,我无奈只好答应,但公司知道这个事后,老板不同意,我就又联系对方。因为沟通情况不好,我就报了警,民警出面调解后,对方转回1200元。”张女士说,这个事是她自己的失误造成的,可以接受几百元的“感谢费”,1800元还是有点难接受。“对方说让我用这笔钱买个教训,我听着就有点恼火。”
我们常说拾金不昧,那么李女士的行为是否合法?对此,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李肖峰律师 表示,李女士获得的这一万元,在法律上属于不当得利,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除外。因此,李女士在法律上有义务将转错的款项归还。但是,若此事对李女士造成的影响可以适当主张补偿,补偿金额以实际发生的为限。也即是说,法律不允许获得超出自身损失的利益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