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千垛中队接驾驶员王某本人报警,王某称自驾的车子在路上倒车时,不慎撞到了路边的警示桩,发生单方交通事故。


接警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千垛中队民警立即赶赴千垛镇某村事发地点。民警在对现场进行勘查过程中感到存在诸多疑点:一是没有发生事故碰撞后的散落碎片;二是车辆已不在报警所称撞击位置;三是碰擦痕迹与所撞警示桩不匹配;四是路边的警示桩完好无损,且周边没有任何被压迹象……


民警遂将驾驶员王某带至中队作进一步询问,相关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一同前往。处警民警根据“事发”现场勘察情况,并调取其车辆之前的相关行驶轨迹,确认车辆已损坏……面对强大的法律攻势,驾驶员王某当即承认所报警情系前一日夜间发生的,是在我市垛田街道得胜湖一路段因操作不慎撞到了路边的栏杆,表示自愿放弃保险赔偿。

王某是垛田街道人,据其交代,前一日晚11时许,其驾驶自己的小型汽车在我市得胜湖路一路段倒车时,不慎撞到了路边的栏杆,导致车辆左后部受损。当时因时间“太晚”了而没报警……考虑到自己花了40多万元购置的某品牌轿车,估计修理费需几万元,不走保险岂不“亏”了,于是,第二天下午,他将车子开到千垛镇某村一路段,故意制造事故假象并报了警。

民警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耍小聪明一旦构成违法行为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王某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希望从宽处理,表示不走保险,车子由自己花钱维修,以后再也不会犯这样的错误了。

◆来源:兴化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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