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法院通过柔性执行促成一起标的额11万余元的民间借贷纠纷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场支付8万元,实现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2015年2月,高某向申请人曹某贷款10万元,由曹某某担保,高某于2015年11月偿还借款本金5万元,2016年2月后再未偿还本息。申请人于2024年获得胜诉判决后,多次向高某、曹某某催要未果,2025年1月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采取“背对背”调解策略,一方面向高某、曹某某释明拒不履行将面临账户冻结、列入失信名单等后果,影响个人征信;另一方面引导曹某考虑高某和曹某某的经济情况,适当减免利息。经过多次电话沟通,双方主动于2025年2月21日来到法院协商,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曹某某当场支付借款本金5万元及部分利息3万元,放弃3万余元的利息,本案圆满执行完毕。曹某坦言:“这么多年了能要回大部分本金及利息十分不易!非常感谢执行干警的耐心调解!”
佳县法院始终坚持将“解纷”挺在前面,通过成本核算、风险提示引导当事人理性选择和解,既减少强制执行对抗性,更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供稿:任麒轩 图片:刘鹏
编辑:张苗苗 审核: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