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骗”行为怎么界定?最高人民法院2月28日发布第二批共4件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进一步促推移风易俗,治理高额彩礼。其中一起多次“闪婚”“闪离”,判令返还全部彩礼案件引发关注。2020年10月,男方赵某与女方孙某认识不到一个月便“闪婚”。然而还不到一年,赵某以孙某将婚姻作为获取财物的手段为由,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孙某返还全部彩礼。
(3月1日《现代快报》)
人民法院调查后发现,孙某近4年内还有另外两段婚姻、均接收较高数额彩礼、婚姻存续时间均较短,更重要的是,历次离婚诉讼中男方对于婚后双方无夫妻之实、孙某回娘家居住的共同生活状态等描述基本一致。人民法院认定,孙某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判令解除婚姻关系,孙某返还全部彩礼8.6万元。这一判决结果,彰显了法律对骗婚行为零容忍的态度,传递出治理骗婚需法律“电闪雷鸣”的强烈信号。
“闪婚闪离”骗婚者往往以婚姻为幌子,借彩礼之名行索取财物之实,不仅让真诚步入婚姻殿堂的人遭受经济损失,更对他们的心灵造成巨大创伤。此次案例中孙某的行为便具有典型性,她多次“闪婚闪离”,婚姻存续时间短,且在离婚诉讼中男方对共同生活状态的描述基本一致,这表明她极有可能是以彩礼为手段骗取财物。
法律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治理骗婚问题上必须发挥关键作用。如何界定闪婚、闪离和“婚骗”的关系以及边界十分重要。因此这起案件的判决具有典型意义。决不能让那些以骗取彩礼为目的的“不道德婚姻”成功。
法律“电闪雷鸣”,才能有效震慑骗婚行为。对于“闪婚闪离”被判返还全部彩礼的案件,这是法律对骗婚者的有力惩罚,让他们“竹篮子打水一场空”。这一判决结果让人们看到,婚姻不是谋取财物的工具,任何企图利用婚姻进行欺诈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这种强有力的法律惩处,能够对潜在的骗婚者形成威慑,使他们不敢轻易触碰法律红线,从而在源头上减少骗婚现象的发生。
这一案例的发布也具有重要的社会教育意义。它有助于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婚姻价值观,倡导真诚、负责任的婚姻态度。通过广泛的宣传和解读,让社会大众清楚认识到骗婚行为的违法性,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面对高彩礼等不良现象时,能够更加理性地对待婚姻,避免陷入骗婚的陷阱。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这起典型案例为我们治理骗婚行为提供了有力的范例。在移风易俗、治理高额彩礼的进程中,法律必须“电闪雷鸣”,对骗婚行为零容忍!要让让骗婚者“竹篮子打水一场空”,更要让她们赔了夫人又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