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保局近日发布通知,明确自3月3日起,本市全面执行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并将中选产品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此举将大幅减轻听障患者医疗负担。
人工耳蜗是一种用于帮助重度或极重度听力损失患者恢复听力的电子医疗设备。通知介绍,本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将同步执行人工耳蜗集采中选价格及配套医保政策。中选产品涵盖植入体、言语处理器等,采购周期为3年。医疗机构须优先使用中选产品。
同时,通知明确了人工耳蜗医保支付标准。城镇职工参保人员使用中选人工耳蜗,个人先行负担20%的费用,其余80%的费用纳入医保报销;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按“人工耳蜗最高限额每套32400元”纳入医保范围,实际费用低于限额的按实际费用报销。非中选产品则不予报销。(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