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9日11时许,阳高交管大队接到110指挥中心报警称,古城镇道贤村发生一起致人受伤逃逸交通事故。接到报警后,事故中队民、辅警放弃春节假日,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详细勘查。
到达现场后,事故民、辅警询问当事人、走访目击者了解当时情况、调取事故现场周边监控视频,最终锁定肇事者和肇事车辆。2025年2月3日,阳高大队口头传唤肇事者曹某,曹某驾驶肇事车辆到阳高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受调查,并对自己驾车致人受伤事故逃逸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我大队对曹某驾车致人受伤逃逸事故责任认定为曹某负全部责任,于2025年02月20日对曹某行政拘留十五日。
来源:山西大同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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