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张定有 魏广宝 通讯员 李亚瑾/文图
为深入推进偏远乡村学校的法治教育,提高乡村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2月27日上午,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李桂芳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来到宛城区黄台岗镇黄台岗小学,为全校500余名师生讲授了一堂别开生面的“开学第一课”。
为了让此次法治课堂更加生动有趣,李桂芳精心挑选了三个发生在校园内的真实案例,通过法院干警现场情景演绎的方式,就与校园侵权责任承担主体、责任划分及学校的教育管理职责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讲解,并针对如何避免校园侵权的发生进行了总结,使老师、同学对法律知识的认知更加具象化、立体化,在潜移默化中明白了遵守法律的重要性,学会了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让法律知识在同学们心中生根发芽。
课堂互动环节,同学们纷纷踊跃举手,就与自身生活、学习相关的内容提出问题,李桂芳耐心地一一解答,现场气氛既轻松又活跃,同学们在欢声笑语中进一步加深了对法律知识的理解。
课堂尾声,李桂芳向同学们发放了普法宣传漫画手册,鼓励同学们可以在日常生活中与家长一道共同学习法律知识,做到知法律于心,守法律于行。
此次到乡村小学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宣讲,既是宛城区法院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是宛城区法院参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一次积极探索。下一步,宛城区法院将继续加强与乡村学校的联系,为偏远地区的孩子们送去更多优质的法治教育资源,让法治之光照亮乡村校园的每一个角落。
【编审:钟乾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