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融媒2月28日讯(记者 何晓波)日前,市民刘先生拨打“烟台民意通”热线6601234反映,称他去年夏天在芝罘区一家工地施工过程中,在地沟埋设钢管的时候把手指骨节挤断了。事发后,包工头说能尽快处理好此事,结果至今半年多时间过去,竟然不承认此事并拒绝赔付。
刘先生说,2024年5月中旬,他跟着包工头梁某在芝罘区某小区工地干活,负责对管道进行焊接。施工过程中,需要将部分弯钢埋到地沟内,刘先生埋钢管时,不慎右手无名指的指头受到挤压,十指连心的痛楚让他差点晕了过去。
刘先生忍痛回到福山的家中,在家人陪护下赶紧到医院进行救治,后经大夫检查诊断为“右手环指骨折”。由于伤势不是很严重,刘先生选择了吃药和石膏固定等保守治疗,目前基本恢复正常。
康复治疗期间,包工头梁某还叮嘱刘先生好好养伤,工资照常发放。可是没多久,梁某的态度说变就变,竟然不承认此事,并拒绝商谈赔付情况。
2月26日,根据刘先生提供的电话号码,记者联系包工头梁某,但其手机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另一位负责人武某在接通电话后表示:“刘先生在撒谎,他没有在我这里干活,也不知道是在哪里受的伤。”对此,刘先生提供了受伤后治疗时,工地管道班负责人的转账记录及其他证明材料予以了反驳。
北京德恒烟台办公室合伙人孙昌通律师分析认为,刘先生到工地工作,首先要分清楚属于工地施工单位聘用的劳动人员还是受个人雇用的劳务关系。刘先生所受伤害,前者系按照劳动关系进行工伤认定,最终按工伤待遇赔付;后者,刘先生要按照侵权责任追究雇主的责任,当然,刘先生自己也要承担没有尽到注意、谨慎义务的部分责任。如果按照劳动关系主张,刘先生需在发生工伤事故后一年之内申报工伤,否则超过时效,人社部门不再受理。孙律师认为,按照工伤主张权利对刘先生更为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