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解民忧,纾民困


2月26日,宁陕法院江口法庭依托人民调解与司法确认对接机制,运用多元解纷“133”工作法,成功化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

案情回顾


26日上午,家住宁陕县江口镇的曾某某来到江口法庭,讲述了此前雇请的同村村民王某某在给自己干活时受伤,现因双方在赔偿问题上沟通无果,请求法庭对该起纠纷进行调解。在了解基本情况后,为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诉累,法庭干警立即联系了受害人王某某,并与其所在村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联系沟通,拟采取委托人民调解和司法确认对接的方式解决该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在确定时间地点后,江口法庭、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会同当事人于当日下午来到村委员会,在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陈述事实、提出赔偿意见,伤者一一出示证据予以证实诉请。其间,法庭干警就人民调解工作进行现场指导,介绍了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优势和效力,得到了双方的一致认可。最后,通过人民调解员的耐心劝导,法庭干警帮助双方认真核算伤者损失,分析两方责任,渐渐地双方意见逐渐趋于一致,并很快就赔偿金额、履行期限达成人民调解协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当即向双方制发了人民调解协议。为确保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在法庭干警的引导下,双方当事人当即向江口法庭申请司法确认,法庭干警现场办理立案、审查手续,不到一小时即向双方送达了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有效的民事裁定书,曾某某当即通过微信转账支付了王某某8000元赔偿款。

该案的圆满处理,双方当事人表示:“现在解纷的方式多元化,方便老百姓,效率不仅高,还不收费,为你们的工作点赞!”。

近年来,宁陕法院持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非诉讼纠纷化解关口前移,依托“法官讲法、乡贤说理”工作机制和多元解纷“133”工作法等基层治理模式,持续强化联动调解,深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及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工作,努力为乡村振兴、服务基层治理提供法治保障。

我为群众办实事

件件是实事,事事暖人心

文字:刘瑞丨编辑:韩都丨责编:储光燕

审核:杨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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