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王越欣
2月26日,封面新闻记者从《眉山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条例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发布会现场。图据眉山市生态环境局
据介绍,《条例》共八章四十五条,主要内容及特色体现在问题导向、科学设计、保障民生三个方面。该《条例》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基础上,结合眉山市实际情况,聚焦“源头治理”与“区域协同”,推出了一系列创新性举措。
其中,“通风廊道规划”管控条款尤为引人注目,该条款明确要求市、县(区)人民政府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科学构建城市通风廊道,为大气污染物消散、净化创造有利条件,以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升大气环境自净能力。同时,《条例》还强调产业绿色转型,明确规定禁止新增高污染项目,并对既有项目提出超低排放改造或外迁要求,旨在从源头上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在移动源污染治理方面,《条例》提出多项具体措施。”眉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补充道,“包括支持发展和完善大容量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慢行系统建设,鼓励绿色低碳出行;新建建筑同步配套充电设施,支持新能源车辆的普及和使用;优化物流基地、物流集散中心和商品批发市场布局,减少物流运输过程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
值得一提的是,为平衡交通需求与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条例》明确推广新能源车辆和优化交通结构,既保障了民生需求,又实现了减排目标。同时,政府部门也将加强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交通的便捷性和舒适度,鼓励市民更多地选择公共交通出行。在重污染天气应对和管控方面,已修订并发布了《眉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明确了预警启动条件、应急响应措施等内容。通过高排放企业限产、限制部分高排放货车通行、重点区域建筑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等手段,有效减少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和累积,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