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驾”期间又十分想开车咋办
交警蜀黍告诉你
想开车,前提条件是 你得有驾驶证
没有驾驶证就想开车?免谈!
那么问题来了
曾经也是个拥有驾驶证的人
后因交通违法驾驶证被暂扣、吊销
在此期间还可以开车吗?
滑动查看答案
不可以
可以
蜀黍提醒广大司机朋友
驾驶证被暂扣或吊销以后
您就已是“失驾”状态
是坚决不能开车的!
“失驾”人员对驾车的依赖会助长其侥幸心理,违法行为具有“易发性”。他们在失驾后“无证驾驶”时,心虚会导致紧张,从而更容易发生事故。尤其是遇到执法检查时,更是有可能为了逃避处罚,发生疯狂逃窜等危险驾驶行为,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
对于“失驾”人员,贺州交警一直保持着严格的“监管”状态,严防 “失驾”人员怀有侥幸心里开车上路,一经查实,将依法严格进行处罚。
这也让蜀黍很不理解
为什么有的驾驶员
还不好好珍惜这个“小本本”
我的天,谁这么想不开?
失驾人员呗!!!!
详细说说?
到底什么是“失驾”
为什么会“失驾”
“失驾”对我们有什么影响呢
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失驾人员”是指:
当事人存在如下情况,仍驾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01
驾驶证被扣留、暂扣、停止使用、超过有效期;
02
被依法注销、吊销而丧失驾驶资格。
为什么会失驾,具体情形如下: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
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吊销驾驶证的(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证在处理非现场违法行为时,累计超过12分,被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
驾驶人因发生交通事故或因其他违法行为,被暂扣或吊销驾驶证的;
驾驶人因未关注自己驾驶证,超期未审验、未换证等原因造成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的。
重点都给大家标出来了
蜀黍希望大家走过路过记一记
不准做这样的事!
贺州公安交警现将3名失驾人员名单曝光:
“失驾”人员曝光台
1、何爱军,驾驶证号:430523198011******,驾驶证档案:430200******,处罚原因: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时限:十年
2、谭志超,驾驶证号:432925198209******,驾驶证档案:441301******,处罚原因: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时限:两年
3,陈继强,驾驶证号:211022197712******,驾驶证档案:211000******,处罚原因:发生重大事件,构成犯罪,时限:两年
贺州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
对于驾驶证被暂扣或吊销的驾驶人
应当严格遵照法律规定执行
千万不要存在侥幸心理
更不要企图以欺骗、造假等方式蒙混过关!
如果你已不再具备驾驶资格
请不要驾驶机动车上路
同时,如果身边有亲友“失驾”后
请务必监督,及时劝阻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法》
规定的十一种吊销驾驶证的情形
01
禁驾2年
● 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 机动车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50%的;
●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
● 因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被扣留机动车驾驶证,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15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
● 因酒后驾驶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02
禁驾5年
●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03
禁驾10年
●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重新考证后也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04
终生禁驾
● 酒后、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 造成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
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宣传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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