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发布了指导 “三农” 工作的第十三个中央一号文件!这次文件主要关于农村振兴政策,在宅基地制度改革方面,文件提出了三大变化,同时划定了两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今天我们就来详细解读一下这一政策。
第一,先来聊聊什么是农村宅基地,这宅基地说白了,就是农民用来盖房子和附属设施的地,像住的屋子、做饭的厨房、上厕所的地方,还有圈养家禽家畜的地方,都算在内。但是农民只有使用权,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且不能随便买卖或者非法转让。这宅基地制度对农民的重要性自不用多说,因为这关系到百姓能不能住得安稳,农村社会能不能稳定,还有农村经济能不能发展。
第二,中央一号文件里规定宅基地新政的两个“禁止”底线。一是城镇居民禁购农房宅基地,二是退休干部禁占农村建房。这样就让“下乡炒房”无路可走,权力与资本都不能无序侵占农民土地。法律明确禁止宅基地“外流”,农民“户有所居”的基本权利得到保障。
那么,宅基地能买卖吗?买卖只有本村人才能买卖,宅基地使用权只能在本村集体内部流转,城里人或外村人想买?先迁户口!私下交易无效,还可能被罚。好消息是现在浙江正在试点试行“跨村调剂”,但全国推广仍需时间,农民朋友别急着跟风。
第三,这次文件还保障了农民住房权益,“一户一宅”审批程序相比之前更严格。这么做就是为了保证真正有住房需求的农民能拿到宅基地,不会让那些想钻空子的人随便占用资源。历史遗留的“一户多宅”问题,也将按政策分类处理。
当然,这时候确权登记就成了关键,文件强调“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农民需尽快完成产权登记,避免拆迁时因权属不清吃亏。比如在拆迁中,如果房屋因历史原因未办证,但符合“一户一宅”政策,可通过补办确权登记争取补偿。但是超面积建房、非本集体成员占用宅基地的房屋,可能被认定为违建,拆迁时零补偿。
第四,文件还盘活了闲置宅基地资源。允许农民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闲置农房,比如,可以和企业合作搞乡村旅游。在农民参与分配的前提下,鼓励引入社会资本发展乡村文旅、康养产业。
我是周兆成,做一名专业且有温度的律师,我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