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管理是保障饮水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近日,南郑区对阳春镇、黄官镇等新划定的9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一是进一步明确水源保护区所在镇、村的建设保护职责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各保护区所在镇进一步完善保护区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夯实工作责任,强化保护设施建设和日常巡查管理工作,依法开展保护区监管。   二是开展水源保护区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增强村(居)民饮用水水源安全保护意识。杜绝保护区内使用剧毒、高残留农药以及滥用化肥、堆放有毒有害固体废物和开采矿产资源等违规现象。   三是对完善水源地风险评估和应急管理机制、加强保护区水质监测、实现监测信息数据共享等工作进行明确。   供水安全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下一步,南郑区将围绕水源保护区设施建设、日常监管和完善机制等方面加大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工作力度,切实保障群众饮水安全,促进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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