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代睿

2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深入推进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苗生明在发布会上表示,“两高两部”联合出台《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后,危险驾驶罪立案数大幅下降,2024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危险驾驶犯罪30.3万人,同比下降42.3%。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苗生明。图片来源:高检网

苗生明表示,“两高两部”联合出台《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是巩固十多年醉驾治理经验和成效,推动我国醉驾治理体系更加成熟完善的重要举措,是新时期党领导政法工作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标志性事件,为其他常见多发轻微犯罪治理积累了经验、提供了范式。

“醉驾案件处罚更加均衡,该宽则宽,当严则严”。苗生明指出,按照《意见》规定,血液酒精含量不满150毫克/100毫升,没有《意见》规定的十五种从重情节的,不再按照犯罪处理,同时也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醉驾行为人依法予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罚款或者行政拘留的处罚。《意见》出台后,进入司法环节的犯罪案件大幅减少,但是检察机关从严把握不起诉标准,从严提出缓刑量刑建议,法院判处实刑率上升至63%,刑事处罚力度加重。2024年1至11月,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危险驾驶案件25.5万人,同比下降16.8%。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案件,作出不起诉3万余人,不起诉率约为10%,同比下降28个百分点。

苗生明表示,检察机关对作出不起诉案件,依法移送行政机关,予以行政处罚。全年检察机关对醉驾案件提出行政处罚检察意见1万余人。同时,检察机关落实《意见》规定的加强普法宣传、源头预防等要求,会同其他执法机关加强醉驾综合治理,全年醉驾案件发案量下降、涉酒驾醉驾亡人事故量下降,进一步巩固提升醉驾治理成效,有力维护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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